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哈市将建1万平方米农民工公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12:01 生活报

  本报首席记者 张立

  本报13日讯今日,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针对进城务工农民的居住问题,哈市出台了《哈尔滨市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居住问题工作方案》,规范了农民工公寓建设的户型、配套设施、建设面积标准等。

  方案确定,哈市将建设农民工公寓1万平方米,为1500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廉租住房,并将制订出台《哈尔滨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临时住所建设标准》。年底前初步建立起哈市统一的农民工租赁房屋指导服务平台,提供适宜、及时的房屋信息。研究建立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修订《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哈市确定农民工公寓建设的标准,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7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户型分为一室一厅、两室一厅和集体宿舍3种。单套房屋使用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使用面积在32平方米左右的户型占项目总规模的80%以上。水、暖、电、气、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达到入住条件,单元门及进户门为电子对讲防盗门。套式公寓设独立厨房和卫生间,集体宿舍式公寓设单层、双层2种床位和卫生间、固定衣柜、桌子、椅子等生活必备设施,集中设置食堂、浴池、放映厅等功能用房。

  此外,哈市对办理农民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双方,给予减免手续费的照顾。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给农民工居住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和营业税。

  (生活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