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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河南县乡"只设一个副书记"是大举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15:13 浙江在线

  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近日对河南省县乡换届工作概括道:“贯彻中央决定很坚决,做到在保留一个副书记职数方面一步到位”。(《河南日报》2006年10月11日消息)

  地方党委换届普遍只设一个副书记,河南的举措实属罕见。按照常理,地方政府的县市乡镇长一般应是同级党委的副书记。这就表明,河南至少在县乡一级党委中没有了专职副书记。

  地方党委只设一个副书记不仅在截减副书记职数,更重要的是在事实上撤掉“书记办公会”。多年来,在地方党委中,除了党章规定的设置党的委员会或常委会这两个层次之外,还有一个尽管没有条文规定,事实上已“凌驾”于常委会之上、有四至六人左右的“书记办公会”。熟悉党内运作程序的人们都清楚,全委会、常委会与“书记办公会”或“书记碰头会”相比,后者才是核心决策层。一般而言,只要“书记碰头会”、“书记办公会”讨论通过的事情,常委会则极少有阻拦梗塞的问题,即使有些不同声音,也多是“拾遗补缺”的话。而今,地方党委只设一个副书记,实际上已撤掉“书记办公会”这一层级,由常委会、党委会按照党章规定进行集体议事和民主决策。没有“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党委会组成人员的责任感意识可能会得到加强,一般委员一般常委成陪衬“陪会”现象有可能得到改观。

  河南“只设一个副书记”彰显着改革精神。对因改革而摘掉“副书记”帽子或变为常委或改任其他职务的人,就有一个正确对待“退”、“降”与“转”的问题;对于撤销多年习惯的“书记办公会”运作的党委“一把手”,更有一个在新格局下如何充分发挥常委会或党委会一班人作用,真正实行民主决策的问题。不言而喻,“只设一个副书记”的制度是一次触及体制深层次问题的改革。

  河南“只设一个副书记”举措是有着示范意义的。人们看到,在全国至今已进行换届的县乡一级,不少仍然维系着党委“一正两副”的格局。这种人事格局尽管出于维系稳定的需要,但其留下的尾巴也是很明显的。在某些观念陈旧的“一把手”操持下,“一正两副”同样会重复“书记办公会”的习惯,等于“换汤不换药”。因此,民主决策还会遇着新的考验。

  河南在保留一个副书记职数方面一步到位,体现了他们敢于改革的态度。改革,不管是政务改革还是党务改革,不管是经济体制、文化体制改革,还是政治体制改革,都需要一种敢为人先的精神。只有敢为才能真正有所作为。党内党外盼望加大执政党内人事机构的改革,就是期望能从党委带头,使改革真正成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推动改革开放事业的驱动器。如今在地方党委所届中,一些地方给人的印象似乎是在做着“妥善处理,平稳过渡”的文章,多是在“争取班子名额,争取级别方面下苦功”。因此,这些地方党委换届难以唤起党内党外的热情,当然也不可能有大作为。

  也正因如此,河南“只设一个副书记”的坚决态度才显得格外有魄力、有胆识。我们无法不对这样的举措叫好!


作者: 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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