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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审"宿州眼球事件"部分责任人 未当庭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19:24 中国新闻网

  记者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法院获悉,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宿州“眼球事件”一案于13日上午开庭审理。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对案件上海方面责任人眭国荣、眭国良提起公诉。法庭未当庭宣判,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检察机关指控,眭氏兄弟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携带相关设备,组织未办理异地执业变更手续的上海第九人民医院眼科医生徐庆(另案处理),多次到宿州市立医院

做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2005年12月11日,由徐庆主刀,眭国荣帮助取出人工晶体,眭国良操作超声乳化仪,与宿州市立医院医护人员一起,为王广凤等10名白内障患者进行了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术后,10名患者均出现患眼感染。由于感染特别严重,造成其中9名患者单侧眼球被摘除,1名患者患眼玻璃体被切除。经法医鉴定,10名患者的伤情均已构成重伤。检察机关认为,眭氏兄弟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眭氏兄弟在庭上陈述时认为,受害者是由宿州市立医院组织实施手术的,他们只提供医疗设备和人工晶体,不存在与患者之间的医患关系,故不构成非法行医。辩方5名律师也在庭上作了无罪辩护。

  根据卫生部今年1月26日的通报:“宿州眼球事件”是由于宿州市市立医院管理混乱,违法、违规与非医疗机构合作,严重违反诊疗技术规范,造成术后医源性感染所致。该事件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其主要违法、违规问题是:医院与非医疗机构合作,为非法行医提供场所。医师违规,擅自外出执业。医院管理混乱,诸多环节存在医疗安全隐患。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监管不力。(完)

  (来源:新华网 记者代群、马姝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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