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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和谐不仅靠巡防队硬件装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0:17 红网

  近日,北京朝阳区三间房地区治安巡防大队正式成立。据介绍,该巡防队是该地区在现有治安巡防队和护村队基础上组建的第一支专职治安防范队伍,150名队员将在辖区内进行不间断巡逻,配合派出所工作。三间房地区投资近200万元为各分队配备了专用机动车,为每名巡防员统一配备了服装、对讲机、头盔等装备。(10月13日《新京报》)

  在原有的治安巡防队和护村队基础上组建一支150的专职治安防范队伍,在辖区内进

行不间断巡逻。这让人无论怎么看,此地都有如临大敌的感觉。北京,作为中国的首善之区,如果社会治安必须要在公安之外再增加政府投入,成立巡防队这样的准公安组织,此举到底是让当地政府增光?还是让当地政府蒙羞?这值得人们深思。

  人们常用“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来描述古人的社会理想。《礼记·礼运》提出的“大同”社会就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春秋时代,子产治理郑国,一年一个变化,第三年已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了。子产何以成功?《史记郑世家》记载,“子产仁人”,相信为政以礼,又讲“为政必以德”。

  为了维护一个地区的社会稳定,固然要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加大对重点区域、突出治安问题的治理,但是,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和完善惩恶扬善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见义勇为的保护,加大对行政不作为的惩处力度,尤其要通过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和荣辱观念,营造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组建一支全副武装的巡防队来配合国家专政机器对对于那些“路拾遗,夜入户”的违法、犯法行为采取严厉的打击,甚至酷刑,那么也可以实现局部区域的“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一个治标之策。

  不久前闭幕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不断地发展和建设和谐文化,其根本任务是用“和谐”的思想方法来思考问题、解决矛盾。建立和发展以和谐为核心的价值体系,作为整个社会精神文化的思想内核;大力倡导和谐的思想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谐的价值取向;通过对和谐的肯定评价和相应的奖惩褒贬,建立健全各种制度以及法律规范、行为准则,以指导和约束各种社会行为。在这种大背景下,指望依靠巡防队来保证社会治安良好,恐怕最终不一定达到社会和谐的终极目的。

稿源:红网 作者:罗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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