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运输毒品案死刑二审开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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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1:22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本报讯(记者 薛正俭)日前,被告人周某特大运输毒品、行贿案死刑二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开庭,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公诉二处派员出庭。 检察机关指控,周某是宁夏同心县韦州镇农民,早在1995年就因为贩卖毒品罪被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7年3月,法院裁定减刑为有期徒刑十八年零六个月,后又两次减刑。2004年7月14日,他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监 狱管理局批准狱外就医,借机外逃,后雇佣他人运输毒品海洛因7公斤多。2005年12月19日,公安机关将其再次抓获归案。今年6月23日,吴忠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周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周某不服运输毒品罪的判决结果,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薛正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