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的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3:4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由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