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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涉嫌抄袭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5:14 钱江晚报

  本报讯 据《潇湘晨报》报道,10月12日上午,自由撰稿人黄守愚来到长沙市小吴门邮局,给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寄了一份起诉状,被告是正如日中天的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

  黄守愚起诉易中天的理由是认为易中天正在热销的《中国的男人和女人》一书,很多资料都是抄袭剽窃闻一多、郭沫若、赵国华等人学术研究成果,并且在书中没有注明出处。他请求法院判决易中天就剽窃事件在媒体公开向国民道歉,上海文艺出版社紧急召回《中

国的男人和女人》,并及时销毁。

  黄守愚:

  替闻一多等人起诉

  今年28岁的黄守愚是湖南益阳人,现居住在长沙。他介绍说他是中文专业毕业,2002年曾经出版过《生殖崇拜与中国青铜时代》一书。

  今年4月,他在同学的推荐下,买了易中天《中国的男人和女人》一书。由于平时对生殖崇拜有一定的研究,在翻看时就觉得图片和里面的一些观点非常熟悉。国内关于生殖崇拜和性文化的研究,先有郭沫若、闻一多、周予同诸人,后有赵国华、傅道彬、萧兵等。《中国的男人和女人》一书中,很多观点和文字、图片来自闻一多的《说鱼》、赵国华的《生殖崇拜文化论》等书,易中天把它当作“作者自己的眼光作了回顾和检讨”,似乎免不了有“剽窃”的嫌疑。他认为时下这种学术抄袭的情况太严重,于是在网上公开发帖提出质疑。

  一时之间,黄守愚自己也被推向了风口浪尖。很多网友支持他的观点,也有很多人质疑他的用心。有网友尖刻地说:“打倒名人是出名的捷径。”面对这个质疑,黄守愚笑笑说:“我做这个没有私心,我只是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净化学术风气出点力。”

  易中天:

  普及型作品不需注明出处

  此前,黄守愚在一些网站公开发表《易中天先生涉嫌剽窃》、《易中天,你为什么不忏悔?》等帖子,在网上引起了巨大反响。

  一段时间后,易中天终于做了回复。“书,有不同的性质,也有不同的写法。如果是‘研究型学术著作’,目的在于发表研究成果,那么,在引述前人观点时必须加以说明。如果是‘普及型’的,主要目的是传播知识,则惯例不注,或可注可不注。所以,同样的内容,我在《艺术人类学》一书中就加了注,五次注明引自赵国华先生的研究成果,连页码都注明了,并未贪他人之功为己有。《中国的男人和女人》因为是‘普及型’,就没有注。”

  不过这种说法在网上再次引起争议。一些人赞同他的观点,认为这种作品只是对别人著作的一种解说,并无不可,而一些人则认为易的说法缺乏法律依据。上海一位研究知识产权较深的律师林华说:我国的《著作权法》里从来都没有“研究型”和“普及型”之分。这种“二分法”缺乏法律依据。一位资深出版界人士认为,易中天的说法有点不妥。他认为,在学术书中引用别人的观点必须加注释,这是学术规范。尤其是引用当代学者观点,如果不加注释,就是抄袭。

  倪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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