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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境执法推广“泰州经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6:06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黄勇) 泰州市铲除污染“痼疾”的一整套环境执法成功做法,正在全省全面推行。记者昨日获悉,江苏省纪委、监察厅和环保厅近日召开了全省环境专项整治暨环境信访听证现场会,向全省13个省辖市监察、环保部门推广了鲜活的“泰州经验”。

  地处苏中地区的泰州市,由于历史上的环保欠账,形成了一批区域性的污染“痼疾”,环保部门单独执法身单力薄,加上区域性污染“痼疾”错综复杂,使得这些污染问题一

直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去年,泰州市环保局抓住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的契机,主动向市纪委、监察部门汇报了环保专项行动的情况和存在的区域性污染“痼疾”的状况。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国华带领全体常委专门听取了环保专项行动汇报,确定让市、县、区的纪检监察部门全力支持环保部门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对挂牌重点整治单位都明确了纪委书记、或分管市长、或环保局长作为督办责任人,实行领导挂钩、分工包干责任制。坚持查事与查人相结合,查处当事人与追究领导责任和管理者失职相结合,动真碰硬,并接受社会监督整治情况,保证了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同时,泰州市经过积极探索,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了环保信访听证会制度,让投诉居民代表、被投诉企业法人代表、环保现场执法人员面对面坐在一起,开创了以听证会处理方式解决环保复杂疑难信访问题的“先河”。

  在现场会上,江苏省监察厅厅长谢秀兰要求全省各地监察部门要推广泰州市建立齐抓共管机制、实行严格执法措施和创新信访听证的成功做法。首先要完善横向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纵向信息互通制度、跨区域环保问题联合办公制度、查事与查人相结合的案件查处机制。对重点治污单位要坚持挂牌督办,明确责任,整治到位。

  谢秀兰强调,在监督检查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环境整治工作中涉及地方政府的问题,要主动牵头,督促地方政府认真解决。

  江苏省环保厅厅长史振华要求全省环保部门要学习泰州的经验,对一些重案、要案,要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争取他们提前介入,争取案件查处的主动。同时,要加大挂牌督办力度,公开挂牌单位、公开解决时限、公开督办部门、公开奖惩措施、公开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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