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审判“少年疑犯”先进社区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7:05 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昨日从省司法厅获悉,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实行全面的审前调查。10月1日,江苏省高院、检察院、司法厅、公安厅实施《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调查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办法》规定,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司法局)接受法院的委托,在检察院的监督和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本省各市辖区内,依法可能判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具有管制、缓刑条件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实施审前调查。

  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通过调查走访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监护人、就读学校(工作单位)、同学(同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社区组织、社区居民、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派出所等方式,了解其家庭背景、个性特点、案件情况、自我认识、帮教条件,判断分析其再犯可能性,并形成调查评估报告,提出能否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罚措施的建议,经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审核后,提交法院。

  作者:沈思新仇惠栋/来源:南京晨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