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股东散发大字报要求罢免董事长被判赔礼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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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7:5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胡勇谋 通讯员汤小鞍 王磊)几名股东复印了些“大字报”,强烈要求罢免公司董事长,结果被告上法庭。前日,该董事长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4名股东赔礼道歉。 汉口竹叶山某商贸公司是家国有公司,2002年前后改制成了民营股份制企业,卫某任董事长,不久,公司扭亏。 去年5月9日上午,张某等4名员工向职工广泛散发《告股东书》,指责卫某不择手段疯狂谋股,独断专行,能力低下,祸害企业,“强烈要求罢免利欲,心的卫董。” 卫某看到后气坏了,去年6月,他将这4名股东告上法院,请求消除影响并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 法院认为,股东认为自己的知情权、监督权不能得到保障时,应按法律规定的途径和程序维权,而不是散发传单,使用贬损性词语。该方式侮辱了卫某的人格,损害了其威信,构成名誉权侵害,应在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因未在社会上广为传播,精神抚慰金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