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次孕检和三次B超检查均未查出畸形胎儿谁该对残疾新生儿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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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8:52 贵州都市报 | ||
婴儿父母:我们的生育选择权被剥夺 10月11日上午,在贵阳市乌当区金华镇下甫村村民张家胜、刘志碧夫妇家,一对刚 出生20多天的婴儿长得白胖可爱,五官精致。然而仔细一看,男婴却没有右手臂。刘志碧说,今年4月7日她开始到清镇某医疗单位建卡,并按医嘱按时进行产前检查。在该站先后进行了5次孕检和两次B超检查,医生都没有查出胎儿的畸形。 张家胜说,9月13日凌晨,他把妻子送到贵阳某医院生产。在作了1次B超检查和尿检后,医生随即把其妻送进分娩室。10时许,当婴儿出生后,医生说:“女婴正常,男婴右手臂缺失。” “生下这么一个严重残疾的孩子,给我们这个家庭造成的负担可想而知,为什么产前进行了近10次检查都没有发现胎儿畸形呢?” 夫妇俩认为,妇幼保健的职责之一就是负责孕期胎儿发育监测和畸形胎儿筛查。如果产前及时检查出胎儿畸形,他们会终止妊娠,是检查单位剥夺了他们生育选择的权利,对此检查单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检查单位:残疾部位不在必查范围 11日中午,清镇某医疗单位相关负责人说,这例胎儿的右手臂缺失属远端缺失,不在常规B超检查范围内。目前该单位能做的主要是针对胎儿近端缺失检查,如:兔唇等面部检查。 该负责人同时承认,该单位存在失误的地方,这与设备的落后及工作人员的技术、责任心等主客观原因有关。况且孕妇所怀的是双胎,因宫内空间有限,在胎儿肢体相互交错时,是否畸形不一定看得清楚。 检查没有筛查出胎儿的畸形,不能不说是件遗憾的事。对家长的痛苦及婴儿今后的困难,该负责人表示十分理解和同情,他说:“我们决不会推卸责任,希望与家属坐下来好好商量。如果商量不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2日,贵阳某医院证实,刘志碧于今年9月13日入住该院,产前确实做了一次B超检查和尿检等。当天10:58,刘志碧产下一男一女,女婴正常,男婴右手臂缺失。该院工作人员称,在对刘志碧进行B超检查时,影像模糊,也没有发现胎儿畸形。图为张家胜、刘志碧夫妇缺失右手臂的男婴。作者:刘大军 吴如新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