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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不支薪 沃尔玛零售集团被判罚近八千万美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9:2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5日电美国费城法院前日裁决,全球最大零售集团沃尔玛因未有支薪给加班或在休息时间工作的员工,违反宾夕法尼亚州劳工法,须赔偿约7850万美元给逾18万名现职与前雇员。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今次已是沃尔玛一年内第二度因诉讼败诉而须作出巨额赔偿。沃尔玛的代表律师已表示会上诉。

  经过6星期审讯,费城的陪审团前日终判定,沃尔玛在1998年3月至今年5月期间,没有支薪给在休息时间或下班后工作的工人,须赔偿在休息时间工作的工资达7600万美元,以及约250万美元加班费给18.7万名工人。

  主要原告之一的哈梅尔表示,1992至2002年她在沃尔玛旗下的批发商工作,当时公司强迫她在休息时间及下班后工作,每月没有支薪的工时多达8至12个小时,“这次诉讼展示了沃尔玛如何对待员工,强迫在下班后无偿工作”。

  由于陪审团发现沃尔玛有欺诈行为,控方律师计划再向沃尔玛索偿6200万美元,他期望法官会在稍后时间作出裁决。

  早在去年12月,一个加州法庭亦裁定沃尔玛违反劳工法,须向11.6万名被剥削用膳时间的员工赔偿1.72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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