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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商法论坛在京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9:43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0月14日讯 记者陈晓芳 由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共同举办的“21世纪商法论坛”第六次国际学术年会今天在清华大学召开,来自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的著名公司法学者、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证监会等部门的人士参加了此次会议。

  此次年会的主题为“实践中的公司法”。参会人士将围绕公司股权的确认与转让、

公司法人格否认的适用、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关联交易、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等几大议题进行探讨。在中国新公司法正式生效近一年之际,主办方希望通过实务界和学术界充分广泛的交流,使公司法能更好地在实践中发挥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黄建初在会议上表示,新公司法确立了一些新的重要的制度,但是由于实践经验不足,还没作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这就需要通过法院总结司法经验,制定有关的司法解释。比如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具体构成要件、公司董事、监事忠诚勤勉义务的具体标准,如何选任和约束独立董事,如何明确公司诉讼地位等等,都需要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细化。

  黄建初还表示,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且要服务于经济基础,因此对公司法的修改也还是阶段性的。在这次修改过程中,有关方面也提出了应增加对关联公司的规定,但由于实践经验不足,该建议未予采纳。以后若确实需要修改的,可以按照立法程序进行,以不断完善我国公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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