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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拒检查强行开车撞昏交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9:43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杨通河 “你查我交通违法,我就开车撞倒你”。两个月前发生在贵州省贵阳市的一宗违法司机驾车撞昏执法交警案件,肇事司机冉丛伍被控犯有妨害公务罪于10月12日押上贵阳市南明区法院的刑事被告席。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6年8月15日早上9时许,被告人冉丛伍驾驶贵A46377号绿色长安单排座微型货车在接受交警依法检查时,态度恶劣,强行发动车辆驾车前行,将执法交警

张硕茂当场撞倒在地致其昏迷不醒,后冉丛伍被其他执勤交警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冉丛伍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和履行职责,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冉丛伍的辩护律师认为,在张硕茂被撞倒后,冉丛伍并没有将车开走,而是停了下来。被告人的行为应该是间接故意,而非直接故意。被告人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能如实交待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被告人冉丛伍也称当时他是气糊涂了,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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