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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开的“游说机制”,让大家游说好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10:54 南方新闻网

  来信

  最近,《瞭望》周刊《警惕部门利益膨胀》一文广受关注。文章抨击了部门利益膨胀的突出性和危害,在分析原因的时候,提到了“利益集团施加影响”。

  一是众多境外与涉外利益集团,通过各种关系向决策、立法部门进行游说,施加影

响;如各国在华商会以及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商务部下属的行业协会),通过母国政府或政治游说,或收买、利用高干子女、亲属,或聘请一些部门领导与职员做咨询师(拿咨询费),或将相关课题配以丰厚的课题经费,给予各大部委研究机构与学者等途径,对我相关部门决策与立法施加巨大影响。

  二是金融(四大银行、一大保险)、能源(电力、石油)、邮电(邮政、电信)、运输(铁路、民航)、基础建设等领域的国有垄断企业,长期依托行政垄断,拥有强大的博弈能力。为维护龙头地位、持续获得垄断利润,有些垄断企业在政界、学界、传媒界网罗代言人,影响甚至操纵话语权,为其垄断地位辩护,极力排斥行业竞争与民营经济介入,抵制《反垄断法》等于己不利的法律政策出台,或以本行业的特殊情况(如自然垄断、国家安全、为政府赚钱等)为由要求从相关法律政策中得到豁免,维持垄断。

  三是众多行业的一些民营企业家或通过显形与合法途径,争当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利用人大与政协这两大政治舞台,来声张、谋取其利益;或私下聘请相关专家学者担任独立董事,为其摇旗呐喊(即所谓“黑嘴”);或通过行贿等不正当的利益输送直接影响行政决策。

  笔者以为,除了第二条外,其他诸如通过向政府立法和决策机构游说和施加影响,获取利益集团的好处,以及民营企业家通过参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自己的利益讲话,从法理上讲,是没有错的,也是“国际惯例”。

  中国已经是多元化的社会了,以前那种“我已经代表你们了”的简单关系已经不复存在。多元化是我们改革开放近三十年的成果,这么多利益集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利益集团有自己的诉求和声音,就像每个人要说话放屁一样,别人控制不了,自己也控制不了。利益集团要游说,通过咨询机构,我觉得比掏钱直接塞进官员的腰包,还是文明了很多,也是历史的进步。而且这种游说,往往不是一个企业受益,而是一个行业受益。比如人家搞反倾销,一群鞋厂的老板找商业部想办法,我觉得是应有之义,制鞋业作为一个利益集团,为自己争取利益、避免祸害,应该允许甚至鼓励之。

  至于参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自己和自己的行业争取利益,我认为也不违背国家的法律,甚至是人大代表本身的职责所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是要站在你自己选区选民的立场上,你所处行业的利益上,和其他人群其他行业进行公正公开公平的利益博弈,要建立这种渠道和机制,让大家各抒己见,公开讨价还价。最后以利益总和去做。这不是很好吗?

  《警惕部门利益膨胀》一文,本意是敲打政府的决策和立法机构的,我赞成。但是,反对利益集团去游说和影响,似乎不妥。人民政府为人民,利益集团也是人民。一个人受了委屈,可以上访,信访办要接待,大家都认为这是仁政;利益集团有了难题,找政府,也是上访啊。

  立法和决策机构正应了解他们的利益诉求,在立法和决策过程中能够做到执中守平,这才是要义。建立公开的“游说机制”,设计相关的操作程序,接受人民的监督,尽管让大家游说好了。

  锐圆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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