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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遭冒用公司被“偷走”(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0:15 华夏时报

  无法运作已达半年时间

  东城区工商局称已有解决方案

  

签名遭冒用公司被“偷走”(图)

  

签名遭冒用公司被“偷走”(图)

  杨某与某报签订的刊发营业执照“遗失声明”的合同。

  

签名遭冒用公司被“偷走”(图)

  林先生指着这份同时签着自己的名字和杨某名字的申请说:“不是我签的,更像杨某笔迹。”

  因签名被人冒用办理了公司营业执照的挂失补领,法人代表林先生手中的公司执照、公章统统“作废”,自己的公司无法运作已达半年时间。上周四,东城区工商局表示此事已有解决方案。

  4月发现

  公司汽车俩月前“没了”

  林先生说,他是“北京讯通诚信企业顾问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已开办6年,另一个股东是财务杨某。今年1月1日,他在公司楼下眼睁睁看到公司名下的伊兰特汽车被几名陌生人开走,“除了我只有杨某有钥匙。我去双井派出所报案,警方调查后说由于有可能是公司内部人员行为,不构成案件”。

  4月份,林先生在车辆管理所查到这辆伊兰特汽车,早在2月份的时候就已经变更到杨某个人名下,并在3月份卖给了一个姓陈的人,车牌号码也从原先的京HC5079变更为京JH4265。

  “车管所的人告诉我,办理车辆变更需要机动车登记证、汽车行驶证和我们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这样一来,事情就很奇怪了,因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我自己手上。于是我又去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查,他们告诉我这个证可以补办,需要出示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林先生说。

  5月发现

  营业执照年初就“没了”

  林先生更加困惑了:“我是公司法人代表,公司只有一份营业执照,一直在我这里,有人拿去办了组织机构代码证,而我居然不知道?”于是,林先生开始“追查”公司营业执照中的蹊跷。

  5月份,林先生找到了东城区工商局,登记科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公司的营业执照在1月份的时候办理过挂失补领。“对我来说,这无异于一个晴天霹雳。”林先生表示。

  林先生详细了解了公司挂失补领营业执照的过程:京城某报1月18日刊登了林先生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公章、财务章、法人公章的遗失声明;1月19日,有人拿着这份报样,以及一份《指定委托书》、一份《证照补办申请》到工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的挂失补领。《指定委托书》和《证照补办申请》上都有林先生和公司另一个股东杨某两人的签名。“我一看,这个签名不是我签的,更像杨某的笔迹。”林先生表示。

  8月发现

  手里的公章也“没用”了

  由于去年8月车子出过交通事故,7月20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车辆事故定损中心通知林先生去取39000元的理赔款。而8月份林先生去保险公司后,得知理赔款已被人领走了。

  领理赔款需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以及授权书,林先生表示对领款人使用的公章的真实性有怀疑,当天去了平房派出所报案。8月25日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不予立案,领取理赔款的公章正规有效,并表示公章都是通过正规渠道办理的,不属于私刻。工作人员还表示,办理公章需要向东城区公安局备案,有东城区公安局特行科准刻公函,以及证照补办申请批复。

  “到这时,我才知道,自己手上的营业执照、公司各种印章全变成了无效的、非法的。我虽然在名义上还是法人代表,但其实已经什么也干不了了!”林先生有些绝望地表示。

  笔迹鉴定:签名确被冒用

  9月11日,林先生找到了“北京民生物证司法鉴定所”做笔迹鉴定。9月15日,鉴定结果显示:提供给东城区工商局用于办理营业执照挂失补领的《指定委托书》和《证照补办申请》上的“林雪英”的签名不是林先生本人所书写。

  东城工商:已有解决方案

  近两个月来,林先生先后去东城区行政服务大厅和公司所在的派出所报案,也找到了工商局、朝阳法院反映情况。

  9月28日,东城区工商局向林先生公司下达了一份限期收缴《营业执照》通知书:你公司1月18日因《营业执照》丢失在我局申请补领,我局依法予以补发。但根据举报和证据显示,确认你公司在申请补领时涉嫌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决定限你公司在10日内将《营业执照》正、副本交回我局。次日,工商局向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出示了一份与以上通知书内容相符的证明。上周四,东城区工商局企业监督科赵科长向记者表示,经过连日来的调查取证,已有了解决方案,但不方便向记者透露。“林先生的事牵涉到股东内部和私人之间关系等等问题,情况比较复杂。”赵科长表示。

  上周五,林先生与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会面,林先生告诉记者:“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杨某已经承认伪造签名了,并要求她将营业执照交还工商局,杨某表示要与自己的律师商量一下。”

  “10个月来,公司损失少说有80多万,等执照的事处理完,我会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林先生说。

  谈起杨某:早已另起炉灶

  “我觉得事情太突然。车被开走之前,完全没有任何征兆。”林先生回忆说,“我们2001年一起开的公司,5年来在工作上一直合作得很好,私人关系也不错。公司开到今年,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的,没想到,应了那句老话,共患难易,同富贵难。”

  林先生表示,自己来北京打拼多年,一直坚信一步一个脚印才能成功。“在财富的积累方式上,她跟我的看法不同。”他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经过他调查,杨某在今年1月份又参与开办了一家与他们的公司业务范围差不多的咨询公司,也另外结交了一些生意上的朋友。“也许她是想减少竞争对手吧。”林先生表示目前这是他对于杨某为什么要这么做的唯一猜测。

  杨某律师:不便透露细节

  根据林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试图与杨某取得联系,然而,其手机始终处于暂停服务状态,小灵通则欠费停机。昨天,记者给杨某朋友的手机留言,不久收到了一位自称是“杨女士律师”的张先生的回电,张先生表示不愿透露律师事务所的名字。对记者所提的“是否冒用林先生签名办理挂失补领公司营业执照”与“是否已经向工商局承认冒名挂失”等问题,张先生均表示“不清楚”,并说:“已经有相关政府机关处理此事,不方便向媒体透露。”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律师点评

  北京力行律师事务所陆刚毅律师表示,事主林先生及时报案,处理程序是比较恰当的。一方面,通过鉴定,证明签名是假的,可以要求工商局撤销之前作出的挂失补领的行政决定。然后根据工商局给出的相关手续,归于民事侵权,起诉欺诈,要求赔偿。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否应该立案,杨某冒名签字是否涉嫌诈骗、构成犯罪,得看调查取证和公安局对事件性质的认定。

  陆刚毅律师建议:“林先生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能证明杨某的确假冒签名,而且通过这种非法手段牟取利益,那么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会受到制裁。”

  至于工商局对此事的处理,陆刚毅律师表示,只要杨某在办理挂失补领营业执照时提供的手续齐全,而工商局也按程序办理,那么东城区工商局就不存在过失。

  ■本报记者刘畅实习生李惠/文相宏娟/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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