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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全县政协原主席受贿渎职被判十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1:39 正义网-检察日报

  据新华社成都10月15日电(记者任硌)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法院日前审结天全县政协原主席罗开清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一审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院审理查明,罗开清在任天全县小河乡党委书记、天全县县级领导职务期间,收受原小河乡工作人员、县农机局干部等人现金29万多元,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的工作调

动、职务提升、子女就业等推荐、帮忙。2001年,罗开清兼任天全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在龙门电厂改制过程中,为了自身既有的和预期的投资利益,违规作出将白沙河林业集团总公司、县电力公司投资的1100万元从净资产中划出作为债权的资产处置方案,并积极拟定相关材料,致县委书记办公会作出错误决策,社会影响恶劣。

任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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