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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查处“10·1”车祸责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2:41 重庆晚报

  本报讯昨日,市政府召开了“认真吸取10·1特大交通事故教训,整顿客运交通秩序,推进公交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通报“10·1”事故的初步调查情况:该事故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初步排除了驾驶员自杀酿成事故的可能。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肖健康介绍,10月1日13时33分,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所属利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711路一辆车牌号为渝B41067的大客车,在沙坪坝区石门大桥发生特

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先后30人死亡、20人受伤(其中重伤10人)的严重后果。

  截至11日,“10·1”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基本结束,30名事故遇难者已全部火化,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进行了赔付。20名伤员伤情总体平稳,继续治疗费用全部到位。伤亡人员家属情绪和社会稳定。

  据通报,市公安局组织有关技术机构和专家,通过现场勘查、调查以及人、车、路和环境的分析,初步排除了驾驶员自杀酿成事故的可能。

  肖健康表示,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副市长余远牧说,“10·1”事故伤亡惨重,教训极为深刻。我们市政府,首先是我本人和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交通执法部门、安全监督部门、企业管理部门都要反躬自省、深刻检讨,以此为鉴,做好各项整改工作,遏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幸福负责。

  余远牧宣布,从他到交委、运管局,公安局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乘坐公交车,以一个服务对象的身份来感受公交如何为乘客的安全和利益服务。

  记者李伟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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