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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生交往过密”就该退学?(一栏锐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5:06 江南时报

  北京科技职业学校航空学院大二学生陈平(化名)日前因“男女生交往过密”等6条“罪状”被校方劝退。所谓的“男女生交往过密”,不过是陈平与女朋友在公众场合有拥抱等亲密行为。院方称,本学院采用军事化管理,陈平已符合退学条件(见10月15日《新京报》)。

  退学的理由是“男女生交往过密、上课吃东西、听MP3、旷课”等6条,校方自有其

不可退让的理由,当众接吻实在太过分,军事化管理不适合他。真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至于教委“学生不服决定可申诉”的说法,也不过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照常理推断,教委是一个可以论法讲理的地方,遗憾的是教委却以“学生不服决定可申诉”为由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那么还有谁能保护他们呢?这意味着当学生的正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将面临辩解无门的窘境。

  大学生在公众场合有拥抱等亲密行为合适与否值得商榷,但学校以此妄加定论本身就没有矫枉过正的嫌疑吗?而以此为证将拥抱定性为所谓的亲密行为并进而扫地出门就无懈可击吗?大学生是成年人,就应当被当作成人来对待,应给予基本的自由。在感情方面,学校最多只能是教育引导,而不是强制要求。

河南 郭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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