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公开执法”当提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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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6:00 光明网 |
张字苓 报载,为转变服务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河北省某某县地税局率先在全省行政执法部门中推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管理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执法程序、工作标准、办事形象要求、办事期限,以及违章的处罚和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明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近年来,税务、工商、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如何行使好管理职权是一个比较严肃 的问题。不少地方的执法部门都相应采取了一些好的办法,如向社会发送征求意见卡、聘请特邀监督员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促进了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行政职能。但由于社会上较多的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不太熟悉,对办事程序还不太了解,因而,对行政执法部门监督的有效度就不能不打折扣了。一旦推出执法公开,让社会大众都能了解其工作内容、执法程序和行政处罚的依据,这样必然增强了全社会对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性。实行公开执法,能够大大减少办事的中间环节,从而提高办事效率,转变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作风,让群众体会到执法部门是在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着想,快速办好群众需要办的事情,告别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吃、拿、卡、要现象。 依笔者之见,实行公开执法是大有好处的,值得在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