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法官:法律的“自动售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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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6:00 光明网 |
秋风 文 山东省高级法院决定,今年内推广由淄博市淄川区法院开创的“电脑软件量刑”模式。据说,运用这种电脑软件,法官的人为因素将被最大限度地排除在外,量刑速度大幅度提高,刑期也可以精确到天。法官离正义似乎又靠近了一大步。 主持其事的人士称,开发这个软件的原因是,“为防止出现刑事案件量刑畸轻畸重的情况”。法院的量刑过程不能排除人为因素干扰。法官的个人经验、以往案例、甚至法官 的情感,都会影响最后的量刑结果。电脑却不管经验,也没有感情,因而,由它做出的量刑决定,想来应当是十分客观、科学、而且准确的,它甚至“可以抑制司法腐败”。推动法院开发量刑软件的动力,是司法系统对法官的不信任。而这种不信任,在支持现行司法框架的法律传统中,是根深蒂固的。为了克服这种不信任而进行的制度上的努力,表面上推动了司法公正,但却使法官再也不可能发挥宪政功能。 电脑量刑软件迈出了一大步,它把法官从量刑过程中排除出去。可以设想,某家法院或软件公司一定会在某一天开发出“司法机器人”,肉身法官被彻底赶出法庭,最多给机器人当个秘书准备点材料什么的,人们会想象,那时,中国将进入司法的美丽新世界。但是,那时的法治究竟会以怎样的方式呈现,值得存疑。 (《中国新闻周刊》2006年第3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