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政协原主席被判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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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7:2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据新华社电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天全县政协原主席罗开清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一审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罗开清案发前曾任天全县小河乡党委书记、天全县委副书记、天全县政协主席等职。 法院审理查明,罗开清在任天全县小河乡党委书记、天全县县级领导职务期间,收受原小河乡工作人员、县农机局干部等人现金29万多元,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的工作调动、职务提升、子女就业等推荐、帮忙。法院认为,罗开清在龙门电厂改制过程中的违规操作,其行为构成了滥用职权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