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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师生权益案件 先受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7:4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10月15日讯(记者 良子)省公安厅、教育厅日前对我省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

  省公安厅要求,进一步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措施,每所学校由派出所一名领导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指定一名责任区民警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校园警务工作站,由责任区民警每周到学校工作两次;由派出所、社区安全员及学校保卫人员组成巡逻队,在学校

周边巡逻守护。公安机关对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要优先受理、侦查破案。 省教育厅要求,学校一定要建立健全学生安全报告制度,一旦有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务必于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教育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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