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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不热 多数人解决时“找错门”(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8:14 华商网-华商晨报

  

暖气不热 多数人解决时“找错门”(图)
调查背景

  今冬供暖开栓在即,本报陆续对供暖政策进行报道,并率先请到沈阳市供热办副主任侯冰到本报接听供暖热线。

  本报第十九期民生调查结果显示,除对陈欠采暖费等政策问题不太熟悉外,多数读

者对供暖设施维修程序也不了解。

  晨报讯(记者林浩)如果暖气不热,您通常会采取哪些方式对待?

  在本报第十九期民生调查中,四成读者的答案是“找物业”,三成读者回答找供热公司。

  而实际上,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用户应直接找到锅炉房。

  调查结果

  供暖不热一成人不交费

  截至昨天,本报第十九期民生调查共收到读者热线266个。

  本报调查“您最关心供暖哪些问题”中,值得高兴的是,只有不到一成的人选择“不交采暖费”。

  对此,相关人士表示,这说明市民已建立了“谁受益谁交费”的理念,这是一种进步。

  新问题一

  恢复供暖要交“开栓钱”?

  在参与本报调查的读者中,有七成人遭遇了去年不开栓,今年要交“开栓钱”的问题。

  对此供热部门表示,分户用户在上年停暖,今年要开栓的情况下,应该交纳恢复供暖设施的施工费。

  但物价部门则表示,这个收费没有依据,是不允许的。

  新问题二

  新建商品房入住要交采暖费?

  还有四成读者遇到了新建商品房入住,要交一年采暖费的问题。

  对此,相关人士表示,《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第四章二十四条规定:“已经供暖的商品房售出未进住的,其采暖费由房屋所有权人所在单位承担;尚未售出的空置商品房的采暖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用户不想用热就可以办理停暖,但要与供热单位签认定协议,约定屋内设施等由此受损,责任须由个人承担。但建议用户开栓,以便监测屋内供热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也有利于维护房屋。

  晨报提醒

  一般事故处理不过4小时

  相关人士表示,今年继续要求各锅炉房(换热站)设立公开电话、公示板,并不间断专人值班,报修要即报即修,连续修理;还将发放“便民联系卡”,便于用户维修咨询。

  如果用户对修理结果不满意,可在公示板上找到供暖监督员的电话,通过监督员反映,也可直接拨打自己所在区供热办的电话投诉。

  一般事故处理时间不超过4小时,重大事故处理不超过24小时,特大事故处理在供暖管理部门批准时间内须处理完毕,重大、特大事故处理期间,供热单位要及时告知社区及广大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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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调查部分问题解答

  1.每次交采暖费都是直接交钱,没签过合同,应该怎么签?

  答:按《沈阳市采暖费收缴管理规定》,凡在沈阳行政区域内的采暖用户,必须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合同。

  沈阳市今年已制定新的供热合同示范文本,预计今年能投入使用。新的合同突出了供暖公司和用户两者关系,明确了当事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对于减少、解决合同纠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文本中规定,供用热双方对本合同无异议的,可视本合同长期有效,对合同有争议的条款,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从其约定。如果用户想每年签合同,应主动提出要求。

  2.采暖费补贴面积中规定的“住房控制面积”指的是什么?

  答:《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中规定,住房控制面积为一般工作人员60平方米,科级及相当职级人员85平方米,处级及相当职级人员105平方米,局级及相当职级人员140平方米;低保户、救助户、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和困难企业职工最高补贴面积是60平方米建筑面积;无规定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的,最高按70建筑平方米计算。

  3.我在集体企业工作,单位不报销采暖费怎么办?

  答:按《沈阳市采暖费收缴管理规定》,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未按规定交费的,经所在地供热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后,由同级财政部门直接向供暖单位划拨,并书面通知用户。

  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未按规定交费的,由监察部门会同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行政处理意见,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予以处理,同时对其单位车辆、房产等资产由有关部门依法拍卖,抵交采暖费。其他各类企业未按规定交费的,由供热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追缴。

  4.已买断工龄,原来单位陈欠的采暖费今年还要补交吗?

  答:对已买断工龄、并轨等与原单位(企业)脱离劳动关系的职工,在按有关安置规定办理手续后,应由个人承担采暖费。属于原单位(企业)陈欠的采暖费,供热单位应向职工买断、并轨等脱离劳动关系前的单位(企业)依法追缴。

  5.我的父母交不起采暖费,想转移到儿女身上,请问采暖费转移能办理吗?

  答:可到所在区供热办领取“办理采暖费家庭内部转移审批表”,此表由供暖单位填写,职工本人到相关部门认定,但该表只适用于一处房产,不得办理两处以上房产采暖费转移。

  但相关人士提醒,办理采暖费家庭内部转移,最好是在不欠费的前提下,如果欠费,应经当事人认定,并经采暖公司同意。如果办理单位采暖费报销转移,对转移前陈欠的费用,供热单位应向原承担采暖费单位依法追缴,转移接受单位只负责转移后的采暖费。

  6.我是特困企业职工,今年儿子已给我交了采暖费,后得知自己享受特困企业职工补贴政策,采暖费能要回来吗?

  答:对于当年市(区)政府认定为不具备交纳采暖费能力的企业,其企业陈欠的采暖费暂作“挂账”处理,对职工先期垫付的当年全额采暖费,供热企业要按当年供暖补贴比例予以退还。

  7.当时采暖费标准是19元/平方米,现在却让按目前采暖费标准补陈欠的采暖费,合理吗?

  答:补陈欠采暖费,应按照欠费时采暖费标准补交。

  8.今年的采暖费已交,但房子不住,想办停暖,能转移到明年吗?

  答:办停须有合法手续,经过采暖公司认定即可转移。

  链接2

  "新"96191周三开用

  供暖咨询,就打这个电话

  晨报讯(记者林浩)周三起,扩容后的“96191”正式启动,供暖咨询同期开始。

  记者昨天从沈阳市房产局了解到,96191此次升级为沈阳整个房产行业服务热线,将供热服务热线、市民房产投诉中心、公开电话、网上沈阳房产服务热线(www.syfc.com.cn)进行了整合,统一组建“沈阳房产服务热线”,24小时处理市民的咨询、投诉、求助、意见和建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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