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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福”上了影楼宣传册 消费者向消协投诉,影楼赔偿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8:16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自己和家人所照的全家福相片不知何时成了影楼里供人翻阅的“模板”。贵阳市民张小姐认为影楼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一怒之下投诉到了云岩区消协。昨日,记者从云岩区工商分局获悉,在消协的调解下,该影楼支付200元作为赔偿费,并向张小姐赔礼道歉。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家住中华北路的王先生来到住所附近的某影楼,想送喜欢照

相的女友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影楼的员工拿出不同风格的相册供王先生选择。选着选着,王先生突然发现,有一本相册上的照片十分像他的女友张小姐及家人。听说此事后,张小姐告诉王先生:她和家人的确在这家影楼照过全家福相片,但影楼把他们的照片作为样本没有征得她和家人的同意。

  随后,张小姐来到影楼,指责影楼侵犯了她和家人的肖像权,要求给予相应的赔偿,并赔礼道歉。

  而影楼方却认为,相册仅仅是在影楼内作为一种技术和摄影角度上的“拍摄样本”,且仅仅是“小范围”让顾客过目,没有进行悬挂、出售或有其它意图,因此根本不存在“侵权”一说。由于和影楼协商无果,张小姐只好到云岩区消协进行投诉。

  近日,在消协的调解下,影楼方除了向张小姐赔礼道歉,还支付了200元作为赔偿。作者:宋雪 杨露怡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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