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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散打冠军建黑社会组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9:12 武汉晚报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昨日,记者从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不久前,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抢劫和故意伤害等罪行,张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3000元。

  张强今年35岁,1992年,他在广东举行的一次全国性武术散打比赛中夺魁。此后,向往警察职业的张强当了几个月的“编外警察”。

  1999年5月21日,张强被仇家所伤。“5·21”一事后,张强在强烈的危机意识驱使下,开始积极谋划组织、领导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2000年5月6日,达州警方展开“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张强的黑社会组织自然成为重点打击对象,但狡猾的张强听到风声后,一夜之间突然消失。

  今年1月11日,绵阳警方得到情报后,将张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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