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规划涉个人利益可申请听证 东莞规划部门草拟听证暂行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9:32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李阳)东莞市城建规划局日前草拟了《东莞市城建规划局行政许可听证工作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今后凡是涉及个人重大利益的规划行政许可事项,个人可以按照程序申请听证。按照规则,拟听证事项同时涉及到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的,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优先被确定为听证会代表。同时,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