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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代练:低门槛的诱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9:47 南方日报

  网游等级森严代练应运而生

  一个网络游戏就是一个虚拟的网络社会。这些虚拟社会中的人物、装备、道具、金钱等,具有现实生活中商品的最大共同特征:可以获得使用的满足感。

  模仿现实世界,网游开发商设定了游戏世界的平衡性,高等级的人物、装备、道具

等虚拟资源的数量跟现实生活中一样,是稀缺的。在网游的虚拟世界中,玩家的等级越高,拥有的装备越厉害,其地位就越高。

  “如果想在网络游戏里获得别人的尊重和羡慕,就必须追求更高的等级和极品装备。几乎所有的玩家都希望得到这种满足的感觉。”一位玩游戏多年的“骨灰级”玩家道出了玩家们的心声。

  但和现实社会一样,追求梦想的过程是非常痛苦和枯燥的,玩家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才能获得高等级和好装备。于是,一些“有钱无闲”的玩家既想“笑傲网游江湖”,又不愿忍受枯燥的过程,便产生了雇人替自己“娱乐”的需求,让人将自己的账号练到比较高的级别,从而“一步到位”,享受网游社会中的“上层人生”。

  对应于这种需求,也就出现了以个体为单位的代练玩家,他们是“职业”的玩家,玩网游就是他们的工作,通过打网游或雇专人打网游,将获得的成果出售。而随着代练需求的增长,逐步出现了现在的代练公司。至今,游戏代练的整个产业链条已经初具雏形。

  游戏币“生产”:产业链的最下端

  代练工作室负责人孙函:

  游戏代练员的工资是每人每月800元,房租、水电、网费、管理及专职人员工资分摊到每台电脑上大约是500元。而一月一台电脑24小时不停运转可以获得游戏币,“销售”后可获2400元左右的收入。

  通过半个多小时的电话交流后,记者才获得江西南昌一游戏代练工作室的负责人孙函(化名)的信任。

  “从14岁起,我就开始帮人打游戏升级。去年我成立了代练工作室。”讷言的孙函向记者表示,他今年22岁,曾经是一名居家代练。由于他游戏打得好,在网上有很高的知名度,因此被许多玩家看好。他们有人通过银行账号汇款,也有时当面付钱,孙函收到钱后就会为这些人练级。到了2002年,他的月收入达到2000元左右。

  在2003年,他在几个朋友的邀请下,合伙开了一家网吧。“我在经营网吧的过程中,掌握了许多网络游戏的供求信息,也认识一些各自为战的游戏代练员。”孙函说,“但由于竞争激烈,现在网吧的利润已经很低;而网络游戏代练是一个新行业,现在正是淘金的好时候。我本身就是代练游戏出身的,因此成立代练工作室是件水到渠成的事。”

  此后,孙函租了南昌市一处居民楼的一楼,在一套两室一厅的居室设立了代练工作室。他购买了30多台电脑,每台电脑配有2—3名代练。每台电脑24小时运转,这几名代练倒班上,分为白班和夜班。每半个月,上夜班和上白班的代练换一次。每周二晚上,服务器例行维护,赶上夜班的代练就可以休息。“我对这些代练员的要求是按时上班,在交给他们的账号上打游戏就行。由于这些代练都是玩游戏比较出色的玩家,不需要技术上的培训。”孙函说,这就是我们工作室的“生产流程”。

  另外,他的工作室“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除了像这些专门代练者以外,还设有好几个专职部门,如专门负责研究的,也就是说这个部门的人专门研究哪个种族哪种职业赚钱最快,以及所有和游戏有关的事情等,而技术组则要保证电脑的正常运行,好让代练者能顺畅地进行游戏等等。这些部门要么只有一个人,要么由管理人员兼任。

  “刚开始的时候,生意比较好做。”孙函说,他们现在主要代练的游戏有《魔兽世界》,也会代练《征途》这类新热起来的游戏。

  孙函给记者算了他们一笔关于“生产”的成本和收益的账:游戏代练员的工资是每人每月800元,房租、水电、网费、管理及专职人员工资分摊到每台电脑上大约是500元。而一月一台电脑24小时不停运转可以获得游戏币,“销售”后可获2400元左右的收入。

  “目前每台电脑每个月可以创收300多元。”孙函告诉记者,他的工作室从事“生产”的电脑都是二手电脑,每台800元左右,约三个月就可以收回这些设备的成本。

  在孙函给记者提供的出售游戏币和装备等“货品”的价格单中,标有诸如“01——60级,17天,850元(送坐骑+400G)”、“01——45级,8.5天,425元(送坐骑+50G)”、“45——60级,8.5天,425元(送350G)”等项目,可见代练“销售”的价格与级别的差异、时间要求等因素相关。

  “其实做‘生产’的,是在这个产业链条的最低端。”孙函介绍,现在从事游戏代练工作室的越来越多,竞争变得激烈起来。而且很多直接跟他们工作室联系的玩家,都希望通过一些代练的担保平台网站,让这些平台提供担保。“这样就得给担保平台一些分成”。

  “生产”商面对更多的是专门收购游戏币等“货品”的代理平台。这些专门的销售平台收购了工作室“生产”的游戏币后,通过托人国外交易,或通过银行转账,卖给欧美玩家,以获得更高额的收入。

  转战中高端:把游戏币卖到国外

  代练工作室负责人陈强:《天堂》是前几年很火爆的一款网络游戏。每100W天堂币(1W=1万“天堂1”游戏币)的收购价格是150元人民币,卖到韩国可达4万韩元(约合人民币300元左右)。当时每个月可以收到2亿多天堂币,价值1万人民币,可从中净赚近2万元。到了去年,业务量也由当时的一个月2亿多“天堂1”游戏币增长到每天交易量1亿“天堂币”。

  “我已经转型做代理了,专门收购游戏币。生产游戏币的事让我一个亲戚去打理。”身在成都、涉足游戏代练6年多的一代练工作室负责人陈强(化名)对市场的估量具有前瞻性,他将开始涉足更有“含金量”的游戏币收购行业。

  事实上,替虚拟游戏币埋单的大都是国外的玩家,游戏代练的价值来源于此。游戏币要顺利流入国外玩家手中,还要经过由国内代理商到国外代理商之间的交易。然而可以和国外游戏币代理商直接打交道的收购商很少,如此一来,国内的收购商就成了稀缺资源。

  早在2002年,陈强通过关系找到了韩国方面的下家,之后便开始在中国做游戏币收购业务。

  陈强表示,在游戏币收购商中他属于中等规模,每天用于收购游戏币的流动资金有10万元人民币,收购的游戏币主要是卖到韩国下家手里。

  “刚开始的时候,有朋友在做游戏币收购,每月可以赚好几千万韩元(合数十万元人民币),我很兴奋,马上就扎了进去。”陈强从2002年开始收游戏币,“当时我还在郑州,每天骑着摩托车去大大小小的网吧收购游戏币和装备。”

  他当时收购的主要是《天堂》游戏中的天堂币。《天堂》是前几年一直很火爆的一款网络游戏。据其介绍,每100W天堂币(1W=1万“天堂1”游戏币)的收购价格是150元人民币,卖到韩国可达4万韩元(约合人民币300元左右)。当时每个月可以收到2亿多天堂币,价值1万人民币,可从中净赚近2万元。到了去年,业务量也由当时的一个月2亿多“天堂1”游戏币增长到每天交易量1亿“天堂币”。

  但他认为目前游戏币交易的利润已经远不如3年以前了。“能做到10%的利润已经不错,好在量上去了,整体的利润可以弥补。”陈强以自己每天收购1亿天堂币计算,目前每月的营业额约40万人民币,纯利约4万元人民币。

  陈强表示,作为“生产商”,只要能够产出国外服务器的游戏币,都能卖出去。而且现在收购游戏币的网站多如牛毛,大多数的代理商都有自己的交易平台,“只要在国外有一些关系,最好能够懂当地语言,就能得到游戏币销售过程中的最大利润。”

  整个销售渠道集中了网络游戏币产业最高的利润,顺利建成从生产到销售的“一条龙”渠道便成为大多数一线“游戏币”生产者的梦想。许多游戏代练商把同国外游戏币收购商建立联络视为首要。

  据悉,目前中国的代练产业已经覆盖了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服务器,而这些国家所推出的网络游戏都在百款以上。

  纵深

  代练创富期待阳光管理

  现在只要在网上搜索“游戏代练”,就可以找到大量的代练工作室和交易平台。据去年某大型网站所做的“网游在线调查”显示:19.85%的玩家承认自己曾花钱雇佣过代练,而13.85%的玩家表示当过游戏的代练。

  同几年前的网吧兴起一样,在任何一个城市都可以找到做游戏代练的工作室。目前,国内的游戏代练大都规模化生产,大量生产加细分市场,业者把游戏分成国服(国内服务器)、外服(国外服务器)分开进行生产,行业也细分成产币和产装备、升级等多种。一般的私人老板都请了几十个人进行生产,聘用固定人员,成形的生产和销售渠道一应俱全。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其已具有明显的商业行为特征,而每年数亿元的交易量已到达了产业的水平,应当予以相关的立法关注,但现实却异常尴尬。

  今年5月初,孙函企图按照网吧的经营模式去经营游戏代练。他首先想到了成立公司,但在他跑遍了全市的工商注册单位后,他发现这是一个还没有列入行业门类的职业,根本无法为其找到合适的归属,所以关于办营业执照的事只好暂时搁置。

  据了解,目前各地相关的经营业者基本上都没有执照,而由此带来的后果是:游戏代练所得的收入可以不纳税;而由于这些工作室并没有对上网者收费,主管部门不能将他们按“黑网吧”处理。

  “没有执照、不纳税就意味着管理部门没有承认你的存在,不能得到相应的保护。”孙函说。

  陈强也认为,一个没有任何法律规范的行业,并不能因为地处法律真空而沾沾自喜。“没有相关的规范,很有可能会出事。一旦出事,任何一个相关部门都可以任何理由来查封你,整个行业就会有灭顶之灾!”

  他们表示,无照经营虽然看起来有一些好处,但更多的游戏代练经营者希望以公司的方式来经营。

  此外,专门从事网络法律研究的赵福军律师向记者表示,由于游戏代练已经和聘用的员工构成了劳动雇佣关系。但由于无法注册公司,注定了这部分从业者无法获得必要的劳动保障,各种收入以灰色的形式存在。在出现纠纷时只能私了,这对于雇主和员工都不利。

  另有法律人士认为,网络游戏代练公司是附属于网络游戏发展出现的新兴行业,目前在法律规范上还是个空白,但从经营性质本身来说并不违法。

  由于我国目前对虚拟物品没有立法,因此,虚拟物品如何定价、代练公司的交易方式如何规范等,都是代练公司面临的问题。

  据陈强和孙函介绍,工商部门对行业的界定中并没有网络游戏代练公司这一项,工商部门也没有审批过所谓的网络游戏代练公司。他们注册的公司,都只能以网络公司、电脑公司的名称注册,回避了代练这个敏感词。

  孙函表示,大部分人都反对以打游戏为业,因为在传统的观念当中,打游戏是不务正业的表现;而媒体对代练员恶劣的工作环境也时有报道。但在经济效益上,他们创造了上亿元资金的流通,在社会效益上,“游戏代练这一新兴行业,实实在在地让一部分无业者找到了工作,我们也希望能改善代练的工作环境。”

  专题撰稿本报记者骆海涛

  图:

  绘图:喻焰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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