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给“小姐”办班防艾滋 警方称公开身份不利于扫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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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11:27 信息时报 | ||
“小姐”冒险参加培训 这次活动感触最深的也许要数那些在娱乐场所从事服务的“小姐”们。一名“小姐”表示,以前从没想过艾滋病离自己那么近,更不用说什么“自我保护”了,她很感谢有关部门组织这样的讲座。“冒风险”带领“小姐”来参加这次活动的某娱乐场所经营者表示,如果搞这样的宣教活动与“扫黄”无关,他愿意再参加。 “艾滋病对人类社会的危害众所周知,而CSW又正是感染、传播这一疾病的高危人群,如果弃她们不管,说得严重些那是‘祸国殃民’。”哈尔滨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所所长温迎春如是说。“对于‘小姐’的打击无可厚非,如果真的能让这个群体消失那也是我们疾控部门最高兴的一件事,但是事与愿违,这个群体是客观存在的,只要她们存在,我们就必须承担起宣教的职责。” 公安机关心里“不舒服” 对于给“小姐”办班学习的举动,警界反应最为强烈。一向是在“地下”活动的“小姐”,“脑门上贴着标签”地公开身份,而警方却又无法对其进行“打击”,这令公安机关心里“很不舒服”。事实上公安机关在抓到卖淫女后,都会对其进行强制的身体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性病、艾滋病,如果有病,必须强制治疗。警方这种做法就是“扫黄”与“防艾”的一体化。但是疾控部门的这种给“小姐办班”的防艾宣传方式,让警方不能认同。 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领导表示,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对这种公开搞讲座的“创新”方式持否定态度,他希望疾控部门汲取国外模式时,要考虑国情不同的问题。 此类活动面临法律尴尬 面临艾滋病传播的严峻形势,政府卫生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是职责所在,但是打击卖淫嫖娼和吸毒,又是公安部门的法定职责。这一矛盾,卫生与公安部门应如何协调?这是一个法律尴尬。 对此,市疾病控制中心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在实施高危行为干预工作中要得到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处理好干预与打击违法犯罪的关系。工作中要向干预对象交待相关法律法规,对干预对象的违法犯罪活动不予纵容。 “卫生部门在关怀CSW时掌握的情况是否要向公安部门举报?一旦举报了,干预工作还怎么做?公安机关得知组织色情服务的老板带着‘小姐’来上课,是否应该出手打击?打击了,卫生部门的干预怎么做?除非公安部和卫生部联合推出具体的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并在中央的整体协调、统一领导下实施,否则这个方案就是一纸空文。”一位法律工作者这样认为。据《哈尔滨日报》 ■相关链接 疾控中心绘制“暗娼地图” 为了遏制艾滋病的发病率,从今年开始,哈尔滨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所所长温迎春和他的同事们采取了一些超常规的工作方式。他们对同性恋进行防艾宣传,主动将“小姐”组织起来听课,给她们介绍如何使用安全套。根据历时一个月的调查,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已制出5张地图:《哈尔滨市区暗娼人群地理分布图》、《哈尔滨市男男性接触人群地理分布图》、《哈尔滨市区性病诊疗机构地理分布图》、《哈尔滨市区安全套销售地理分布图》、《哈尔滨市区流动人口地理分布图》。这条消息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