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吨以下煤矿项目今后一律不再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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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0:00 红网-三湘都市报 | |
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十一五”期间,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审批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项目。 发改委这次下发的通知还指出,对已经审批的3万吨/年及以下规模的小煤矿,要立即停止建设。 安监总局数据显示,中国目前尚有小煤矿1.7万处,其中年产3万吨以下的约占三分之一。小煤矿产量约占全国煤矿的三分之一,但事故死亡人数却占全国煤矿的三分之二。此外,小煤矿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问题严重。到2010年,中国计划将小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左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