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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女纪念碑的雌起和倒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1:15 信息时报

  关于宋庄的超女纪念碑,目前都是人云亦云的话居多。本来立个纪念碑,是含有纪念、表彰的意思,可现在人家宋庄艺术节的人在报道里说了,是为了提醒世人。到底是作为好事提醒还是作为坏事提醒,发言的人很狡猾,没有直说。不过这样一来,全国人民可都记住宋庄这个地方了。所以立那么块碑,大概也可以算是超女雌起(因是女的,不好说雄起),艺术唱戏!

  目前这块超女纪念碑,好像有点腹背受敌。先是从没当上过部长的魏明伦先生,一嘴部长级官腔地代表社会贤达予以痛斥,声称“超女”对广大青少年没起好作用;后是被艺术家当作原型的两个超女的幕后班子,声称被侵权、要打官司。这样一来,立碑的人确实是有点儿“里外不是人”了。

  艺术家为时尚人物立个纪念碑,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事。可在没打招呼的前提下就去立碑,事后受到当事人谴责,这是自作自受。许你用我们炒作,不许我们也借你炒一把?有来有往,才是公平。何况还有网友指出,纪念碑上的那两个雕塑胸部略大,应再削平一点,犯下这种低级错误,也实在有点让人说不出口。不过魏明伦先生的指责让人有点困惑:他究竟是指责作为选秀的超女比赛没给年轻人带来好影响呢,还是说碑上的那两个人?作为盈利性的选秀活动,超女大赛当然不值得表彰。可那两个女孩,只是一个大众欢迎的游戏的结果而已,难道这也构成两个女孩的“原罪”?

  什么人可以被塑像,什么人可以被立碑,自古以来,标准一直是在变的。如果今天还非要用严肃的、类似“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说教,作为塑像、立碑的唯一标准,我们的生活不知又将失去多少欢乐,只剩下太多的道貌岸然。在我的记忆中,魏明伦当年是靠为“潘金莲”这个艺术形象翻案在剧坛出名的,超女们影响再“不良”,总还是“良”过作为“杀人犯”的潘金莲吧?

  整个的一锅乱炖里,只有一点令我惋惜,那就是超女纪念碑上两个人物摆的姿势太熟悉了:怎么那么像刚解放时我国东北电影制片厂(后改叫长春电影制片厂)的厂标?其实我小时候包括北影、珠影那些电影制片厂的厂标也都那副德性,只不过人家大多是工、农、兵三个人,超女纪念碑变成了两个。而且现在的女孩,即便当了艺人,恐怕舞台上也不怎么会摆出这么傻的姿势了吧,作为一个艺术节上展出的作品,即便可以把它强行解释成是“波普”因素,怕也过于显得简陋和脱离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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