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督查组将督查各地新开工项目清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3:35 新华网 | |||||
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刘铮、罗京婧)为遏制投资过快增长势头,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宏观调控成果,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6个督查组,将对12个省区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依法进行督促检查。 记者16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督查组由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银监会、国家统计局、安全监管总局、质检总局、工商总局联合组成,近期将赴山 督查组将重点督查: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了哪些加强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措施;是否严格按照清理的范围开展清理工作,是否严格按照产业政策、项目审核、土地审批、环境评价、信贷政策、安全监管6类清理标准进行清理;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是否依法进行了处理,是否责令项目暂停建设、限期整改,是否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告;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建立健全投资管理长效机制情况。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新华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发表评论:用户名密码匿名 查看评论放大字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