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电子眼”敛财被曝光,已成众矢之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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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3:36 新华网 | |||||
英国马路上大量监控驾驶超速的电子摄像机原本应是提高道路安全的设施,然而,英国媒体15日却曝出猛料,这些“电子眼”竟然成了敛财工具。英国《星期日邮报》记者以卧底身份从英国一家制造“电子眼”的公司套出了这一内幕。 “赚到的钱这么多,你都不知道怎么花” 《星期日邮报》记者乔装来到英国“电子交通公司”,这家公司为全英约97%的警察局提供手提或车载便携式激光摄像机。公司老板名为乔恩·邦德,曾在警察局担任主管,负责管理沃里克郡的“电子眼”系统。 记者称自己来自东欧,希望在本国铺设类似英国的“电子眼”网络,想向邦德的公司购买设备。在交谈中,邦德等人先强调“电子眼”对道路安全的重要性,然后便切入正题,谈论如何提高罚款收入。 邦德说,他在五年前成立“沃里克郡安全摄像机合作公司”。五年间,沃里克郡“电子眼”数量和法庭接到的超速罚款数量皆成倍增长。 “赚到的钱这么多,你都不知道怎么花,”邦德说。 当这名记者问,怎样保证罚款收入可支付购买设备的投资时,邦德的合作者彼得·盖伊说:“你的收入不成问题。” 完成指标 根据邦德等人的介绍,英国超过40个地区的道路安全合作企业管理着“电子眼”系统,这些企业由警察,法庭和议会派代表组成。由中央政府提供拨款,用于企业运营与道路安全建设。 “电子眼”拍摄到超速行驶车辆、记录车号,由警察局向车主开罚单。超速一次罚款60英镑,罚款上缴财政部。每个地区的道路安全合作企业自行制订下一年度的超速罚单指标。完不成指标的企业,政府会减少对它的投资。 邦德举例说,沃里克郡的罚单指标为每年8万张。如果“电子眼”只拍到6万次超速,政府就减少投资。 邦德说:“沃里克郡8万张罚单指标,我们本来可以能完成几乎两倍,但法庭无法处理这么多罚款。” 扭曲了原本用于提高安全的初衷 报道曝光后引得批评四起。批评者说,“电子眼”系统如此管理将成为丑闻,企业和政府只为赚钱,而没有着眼维护道路安全。代表司机的民间组织则要求政府调查。 “驾驶员们被怀疑了很多年,整个‘电子眼’系统都在故意与他们作对,现在我们有证据,”英国驾驶员协会的托尼·维克斯说。 《星期日邮报》评论说,英国政府,各地方企业和“电子眼”设备制造公司的共同目的就是从超速司机那里赚取罚款,扭曲了“电子眼”原本用于提高道路安全的初衷。 (闫超)新华社特稿 未经许可,请勿转载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新华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发表评论:用户名密码匿名 查看评论放大字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