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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晒粮出事故要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4:08 大众网-农村大众

  本报济南讯(记者陈秀云通讯员王庚)随着秋收工作的陆续开展,我省公路特别是偏远乡村公路晒粮、轧粮现象又开始抬头,日前,省交通厅要求全省交通系统,针对“三秋”期间干线公路晾晒玉米和两侧焚烧秸秆的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同时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公路晒粮是一种严重影响公路运输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晒粮者难逃其责。

  10月14日,记者乘车去东平,沿途看到220国道很多通往乡镇村庄的分道上都堆满了
玉米棒子、花生等,道路两侧焚烧秸秆的也很多。这不仅影响过往车辆通行,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由于粮食粒细小,使车轮与地面的摩擦力降低,影响车辆制动效果,极易引发事故;玉米秸秆一旦缠绕到机动车传动轴或排气管内,容易发生机械故障或火灾事故;焚烧的秸秆更是影响了司机的视线。每年到麦收或秋收季节,因打场晒粮、焚烧秸秆而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很多,但一些农民为图方便,仍然爱在公路上打晒粮食。全省交通系统日前增派路政人员和车辆,加大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巡查力度,并采取出动宣传车、深入公路沿线村庄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省交通有关人士通过本报提醒广大农民朋友,我国《公路法》明确指出,擅自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属违法行为。因此而发生的交通事故,根据《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晒晾者难逃其责。去年11月份,曲阜市吴村镇村民吴某本想在公路上晾晒自家玉米,不料酿成交通事故并致使邻村李某死亡。经交警事故责任认定,双方各承担50%责任。晒粮人吴某支付李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6万元。像这样的血的教训每年都会发生多起。农民朋友千万别再心存侥幸而让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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