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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弗事件”大结局:他们害人又害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4:22 新华网

  10月16日上午,安徽省通报了欣弗不良事件的处理结果,并详细描述了“欣弗事件”的过程。

  安徽药监局细述欣弗违规过程

  安徽省通报:由于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在生产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

(欣弗)过程中,未按批准的工艺参数灭菌,降低灭菌温度,缩短灭菌时间,增加灭菌柜装载量,影响了灭菌效果,给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根据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的通报,欣弗生产企业的违规过程如下:

  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裘祖贻,质量安全意识淡薄,疏于企业质量管理。安徽华源常务副总经理周仓,分管质量安全,更换生产设备未经验证便投入使用。安徽华源副总经理潘卫,分管生产,没有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没有要求生产车间严格执行GMP规定。

  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二车间主任袁海泉,负责组织协调药品生产,质量意识淡薄,疏于管理,没有严格执行GMP规定。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部长崔同欣,未能按规定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监控,履行职责不到位。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莹,放松对企业的领导,对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失察,工作失职。生产管理部部长刘劲松,放松对生产过程的管理。二车间副主任贾毅柏、王殿林,分管工艺和设备,没有履行岗位职责。二车间工艺员陈萍,未履行监督执行规定的生产工艺的职责,收集、管理生产记录未尽责。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裘祖贻、常务副总经理周仓、副总经理潘卫被撤销职务。企业其余责任人分别受到撤职、记大过等处分。

  监管部门监管不力,一批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负有监管责任。

  安徽省“欣弗”不良事件调查处理领导小组责成省监察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科科长宁宇南,因日常监管不到位,对“欣弗”不良事件发生负有监管不到位的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副局长尚文学分管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对“欣弗”不良事件发生负有监管不到位的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局长张国栋负责市局食品药品监管全面工作,对“欣弗”不良事件发生负有监管不到位的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安徽省有关部门根据药品管理法和有关法规,对造成“欣弗”不良事件的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和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一、由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该企业2006年6月以来生产已销售“欣弗”药品的违法所得,并处以2倍罚款;

  二、责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督该企业停产整顿,收回其大容量注射液《药品GMP证书》;

  三、撤销该企业“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药品的批准文号,委托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批件;

  四、对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召回的“欣弗”药品,由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监督销毁。

  欣弗事件教训深刻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说,这起事件暴露我国药品生产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暴露出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关企业和人员一定要深刻汲取这一事件的深刻教训,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政府有关部门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查找药品监管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管。通过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为老百姓用药安全提供可靠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说,8月份以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广泛开展了“欣弗”不良事件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全省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结合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查找药品监管薄弱环节和漏洞,彻底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同时要求各级药品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管。

  (记者代群、马姝瑞)新华社合肥10月16日电(新华社专稿)

  ■新华快评 只看钱的药企,必被市场淘汰

  今天,国家和安徽省有关部门公布了对“欣弗”事件的处理意见,违规企业和一批相关责任人被撤职或处分。这一处理结果再次为全国药品生产企业敲响警钟:违规必受重责,自律方是正道。

  当前,我国医药市场竞争激烈。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为求生存恶性降低生产成本,导致药品安全隐患突出,药害频发,群众频频因药罹患。“欣弗”以及稍前的“齐二药”事件已充分暴露了这种不良倾向。“欣弗”生产企业擅自降低消毒时间和温度,增加消毒柜载量,成本降低了,却让老百姓搭上了性命。“齐二药”事件同样如此,企业用有毒性的工业用原料来作为药品辅料,产品成本大大降低,结果酿成10多人死亡的悲剧。

  我国有6600多家药企,生产的药品有10多万种,药品批发企业有1.3万多家,药品零售企业有22万多家,监管部门还难以做到对药企行为进行面面俱到的监管,很大程度上,药企是否自律,决定着药品的质量。“欣弗”等事件表明,怀着侥幸心理,妄图违规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药品生产企业是在自寻死路。

  “齐二药”事发后,生产企业被关闭;“欣弗”事件导致企业大输液项目药品GMP认证、“欣弗”药品批准文号被撤销,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被撤职,企业还受到监管部门的经济处罚。更重要的是,企业还将受到市场和消费者更为严厉和更为持久的惩罚,其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难以计算。由于企业品牌严重受损,企业能否继续在市场竞争中生存还是个问号。

  药品是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人的生命和健康。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本是药品生产企业最基本的职业底线,同时也是药企的安身立命之本。只有一贯保持药品质量的企业,才会被市场所接受,被患者所信任,企业才可能有利可图;那些忽视患者健康,只图经济利益的药企,必被市场淘汰。

  (记者代群)新华社合肥10月16日电

  ■事件回放

  今年7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西宁市部分患者在使用安徽华源生产的“欣弗”后,出现了胸闷、心悸、心慌、寒战、肾区疼痛、腹痛、腹泻、恶心、呕吐、过敏性休克、肝肾功能损害等临床症状。随后,广西、浙江、黑龙江、山东等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分别报告在本地发现相同品种出现相类似的临床症状的病例。

  (张晓松、陈莉)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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