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惯偷照片贴上市场门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5:19 金羊网-羊城晚报

  善意的提醒引来“观点战”:到底要小偷的个人尊严,还是要市场的安全?

  本报记者黄丽娜实习生曹斯

  前几天,位于广州芳村大道中的山村肉菜市场,抓住了一名惯偷。昨天,这名惯偷,以及另一名在逃惯偷的照片,被贴上市场门口的告示板上。两张大照片、三则市场管理处

发布的告示,引起了一场“要小偷的个人尊严,还是要市场安全”的观点战。

  山村肉菜市场开业才一个月,却有几家档口的老板向记者反映,这里的治安不怎么好,主要就是小偷多。卖鸡的档主林老板就抱怨说:“我们来了没多久,可东西却老是不见,连摆上档口卖的鸡都有人偷,真猖狂!”

  也许是“形势严峻”,才引出了市场管理处把小偷的照片公告天下的做法。昨天,记者在山村肉菜市场看到,一个大大的红底告示板,醒目地立在门口。告示板上贴了一张前几天被当场捉拿的惯偷的照片、一张从监控录像上截下来的在逃惯偷的照片,以及三张黄底红字的告示:

  ———惯偷照片旁的告示写明,此人在市场偷东西时被“当场活捉”,各界人士如果发现该惯偷再来光顾市场,请即刻通知市场管理人员,以便严加惩处。

  ———在逃惯偷照片旁的告示写明,照片上的人是偷车贼,在一次偷车时“被追赶,未能活捉”,各界人士如果认得该偷车贼或知情,请与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提供有效线索的,可奖励1000元,捉拿者则奖励10000元。

  ———最耐人寻味的则是最后一张告示。这张写给“尊敬的各位顾客”的告示中表示,市场将竭尽全力提供一个安全、放心、舒适的购物环境。

  市场的管理人员梁先生告诉记者,考虑到这个肉菜市场的位置比较偏僻,治安有难度,因此管理处特地在场内和场外都装了闭路电视,外面偷自行车的惯偷照片就是视频截图:“我们在闭路电视里看过他很多次的,每次都看到他有小偷小摸的行为,就是抓不到。那天我刚好守着市场东边的门,一眼看到他偷一个档口的钱,于是就喊人一起过来抓住了他。”梁先生还告诉记者,这名惯偷在派出所留过案底,但因为每次偷的数目都不大,所以每次很快就被放出来,“报警已经不能完全解决问题了”。(报料人曾先生,三等奖200元)

  

惯偷照片贴上市场门口

  上图:小偷照片张贴市场门口。本报记者林桂炎/摄

  新闻PK台

  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对于将“照片公示”这样的做法,法律专家们是旗帜鲜明地反对,而市民这些“大众评委”则是一边倒地拍手称好———

  正方:肉档主陈先生说,这样他们就知道谁是小偷,平时也会更多地留意,管理处的做法是“负责任的行为”,让他们“更有安全感”。档主余小姐则表示,张贴惯偷的照片是非常必要的,小偷再次行窃时,看到照片也会收敛一些,没那么肆无忌惮,他们做生意的也会比较放心。一店铺老板曹女士说:“这些照片贴出来还是很有威慑力的,使得那些小偷在偷东西前多一分顾虑,能起到震慑犯罪的作用。”

  反方:身为律师的冯先生指出,市场管理处的做法已经违反了法律,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和肖像权:“罪犯也是有人格尊严的,没有哪一个国家规定抓住小偷可以示众或把照片贴出来,因为名誉权等人身权利和他所犯的罪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中山大学法学院的毛玮也表示,公示照片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一种侵犯。在法律上,一个公民就算被判了死刑,也不能侵犯其人身权利。而且这样做法并不能治本,不在这里偷,可能换去其他地方。

  (观宇/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