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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为畏罪自杀副局长送葬没有什么不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0:01 红网

  宜昌市夷陵区交通局一副局长因经济问题接受调查时开枪自杀。事发后,该局竟为其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局长还组织30多辆车为其送葬。宜昌市委书记对此提出严厉批评,认为这是对反腐问题的麻木。(10月17日《安庆晚报》)

  的确,在当前腐败分子成为过街老鼠的情况下,在腐败问题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毒瘤”严峻现实面前,作为受到党教育多年且贵为一市区的局长再糊涂也不能糊涂到公然为

“腐败分子”送葬,这不明显是不把“政治”、“大局”放在眼里吗?这不明显有“兔死狐悲”之嫌吗?

  但因此就认定同在一个局子里的局长“仗义”为畏罪自杀的副局长送葬是对反腐问题的麻木,则令笔者不敢苟同。原因是副局长有没有罪还有等待调查,况且即便副局最后被认定为有罪是一回事,作为与副局长朝夕相处的局长为死者送葬却是另一回事。而从后一点出发,如果人家局长说我是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我们又如何面对呢?

  人人生而平等,同样,人人死而也平等。不能因为某人有罪,在他已告别人间时,连他享有的做为人(犯人也是人啊)的一切权利也统统剥夺?

  写到此,我想起了一次到监狱听一在押犯“现身说法”,持续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可谓精彩不断,按常理,我们这些受教育者应该抱以热烈的掌声才是,可遗憾的是从头到尾我没有听到一丝掌声。我就不懂了,难道对在押犯的“精彩讲述”抱以掌声也不能?难道谁抱以掌声就是不讲政治了,就是对反腐败问题麻木了。好象我还没见过有哪部法律有不得对犯人的“精彩讲述”抱以掌声的规定。好象不能因为台上是犯人,台下就得一切都应拒之于千里之外?

  回到局长为畏罪自杀的副局长送葬这件事上来,我认为关键不在送葬这件事本身,而在送葬的场面过于隆重,贵为这名副局长的顶头上司——局长不仅在副局长的告别仪式上糊里糊涂地为他讲生平,大讲其成绩,还组织30多辆汽车为其送葬,100多人最后就餐,影响极坏。这难怪因此事一出,令该市市委书记大为光火了,而网民们要猛烈抨击了。

  权力与权利虽只有一字之差,却有着天壤之别,我们自然要反对有人利用权力搞腐败,但即使是腐败分子,我们也不能轻易地去剥夺他的权利。这既是法制社会的要义,也是对人(包括犯人)的应享有的权利的保护与尊重。

  观点撞击:

  

稿源:红网 作者:王志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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