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短斤少两工商予以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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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1:10 石狮日报 |
本报讯“我在金康路上的一个水果摊处买了两斤半的橘子,但回家后一称才发现它实际上只有一斤六两重,短斤少两的现象太严重了!”外来务工者陈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向记者抱怨:“难道就没有什么部门来管管吗?” 记者于昨日来到陈先生所说的路段。这是八七路上的一条支路,原本就不宽的路面上,左右两侧各摆了一排的流动小摊,贩卖的物品也是各式各样,吃的用的都有。再加上不 时有顾客在摊前驻足,整条道路显得越发狭窄。记者在观察后发现,这些小摊贩所用的计量工具都是带秤砣的老式铁秤,在称商品时没有统一标准,准确性较差,也比较容易在重量上弄虚作假。湖滨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小商贩的经营本身就没有合法性,属于占道经营,应上报城监部门对其进行处理。而小商贩短斤少两的行为更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在接到此类举报后,他们会派出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取证。若情况属实,他们会要求小商贩补偿消费者的损失,并对该违法商贩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金。(记者陈华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