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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卷货款逃跑担保人掏钱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1:4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武新)昨天,本市首例人事担保纠纷案尘埃落定,房山区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担保人李先生同意赔偿1万余元,并代替北大仓酒经销部继续追要货款。由于有关人保的法律规定是空白,法官呼吁立法部门应尽快制定法律。

  北京市小井北大仓酒经销部职工严某在工作中丢失了一张欠条,给公司造成18000余元损失。为此,严某给公司打了欠条。今年5月12日,李先生为严某出具了一份保证书。但

不久,严某就带着2900余元催到的货款跑了。经销部经理周先生向担保人李先生追偿经济损失。经法院调解,李先生同意给付周先生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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