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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督察管住了案也管住了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1:49 正义网-检察日报

  福建:三年纠正不当案件143件

  本报讯(记者郑勋 张仁平)“审查报请督察案件18件,改变业务部门决定7件,维持决定9件,建议立案监督2件。”近日,福建省华安县检察院对近三年来办案质量的分析表明,检务督察不仅管住了案还管住了人:立案无撤案,羁押无超期,定罪准确率达100%,干警无一违纪。

  这项由福建省检察院着力推行的检务督察制度,其从管案入手进而管住人的预期功效,已在执法办案中得到印证。三年多来,该省检察机关已纠正不当案件143件,栽倒在办案上的检察人员越来越少。

  干警的违法违纪近八成出在办案环节上,为此,率先试行检务督察制度的福州市检察院将处(科)级干部犯罪案件、涉及群众利益案件等10类重点案件,以及不查、不立案、不捕、不诉及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情节纳入重点督察范围,最大限度地防止了干警执法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

  该省长乐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检务督察办公室主任高锦强向记者介绍了一个案子:云惠针织有限公司职工李某,将其所盘整的价值2385元的涤纶丝偷出贩卖。公安机关对李某以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公诉科认为是职务侵占,因数额不够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拟作不起诉决定。

  “因为公诉科改变了案件定性,按规定必须经过检督办审查后提交检委会讨论。我们审查后,不同意公诉科的意见,认为应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时,通过全面听取公诉科和检督办的观点交锋,委员们对案件定性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最后决定以盗窃罪将该案提起公诉。法院也以此对李某判处了有期徒刑。”

  按照检务督察规定,重点案件重要环节均需经过检督办的审核,并报检委会讨论,承办人想徇私枉法相当困难。记者还了解到一个事例,两个胆大的办案人员收取他人好处后,想为嫌疑人谋求“从轻、减轻”处罚,最终因为严格的审核未能得逞。

  湖南:120个基层院执法质量达优秀

  又讯(记者汤维骏) “执法考评,确保检察权运行质量,是我们省检务督察工作的一个特色。”这是日前召开的湖南省市、州院检务督察室主任座谈会达成的基本共识。近年来,湖南省检察机关将检务督察与执法质量考评有机结合,使各级检察机关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落到实处。

  早在2003年,湖南省检察院就决定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并为此成立了以检察长何素斌为组长的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每年11月,由省检察院组成三个组,对14个市州院执法质量逐一进行督察考评,并在各市州院随机抽查考评一个基层院;考评还要走访当地人大、公安、法院、律师及发案单位等,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请人民监督员对督察考评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仅去年,该省就邀请了380多名人民监督员参加执法质量考评。

  每年考评后,该院都要对全省14个市州院和126个基层院考评得分情况进行排名,各级检察院要签订执法质量责任状,对出现的办案质量问题,实行上追一级,下究一级的连带责任制,把执法质量与责任人的奖惩直接挂钩。

  在此基础上,湖南省检察院注重将检务督察与执法质量考评有机结合起来。在督察考评过程中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分类,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和表现,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和办案单位。今年,针对年终集中考评可能存在的偶然性、片面性的问题,该院又设立检务督察室,将检务督察建立在严格执法质量考评的坚实平台上,形成一种经常性、主动性、动态性的内部监督机制。

  该省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开展三年来,考评工作的规范、引导、促进功能逐步显现。全省126个县、区检察院,2005年执法质量达优秀档次的单位由上一年的89个增加到120个,优秀率上升了25.2%,市州院优秀率由64.3%上升至100%。

郑勋 张仁平 汤维骏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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