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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关注旅行团零团费问题 旅游业有权“钉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4:2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香港十月十七日电(记者关向东)十七日,香港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堃表示,政府关注内地访港旅行团“零团费”衍生的问题,并就此一直都有与香港旅游业议会及国家旅游局磋商。他又指,香港旅游业议会已经有足够权力处理问题。

  叶澍堃表示,政府与旅游业议会一直有磋商,如在权力和资源各方面是否足够。他表示,大家都知道旅游业议会有规例,如有导游欺骗旅客或强迫购物,或将旅客弃置街头,

不提供住宿,这都违反议会守则,议会有足够权力对付害群之马。若有足够证据证明有旅行社欺骗旅客及强迫购物,影响香港旅游业声誉的时候,旅游业议会有足够的权力去“钉牌”。

  据报道,本月十四日,一来自内地青海省的十二人旅行团,因拒绝一再购物,被香港地陪导游“遗弃”在九龙城码头一个多小时。带团来港的内地领队因“看不过眼”,协助团友联络到本地《明报》记者,香港旅游业议会总干事董耀中经记者转介,第一时间到团友下榻酒店了解情况并调停,并即时录取了相关证据作处分之用。

  十六日,香港旅游业议会就事件召开特别会议,董耀中会后向媒体简报说:议会根据表面证据,认为该领队在事件中处理不当,违反导游守则,议会即时停止其领队职务及导游证两星期,并且发信警告有关旅行社--金升国际旅游公司,有关处理手法在港均属首次。

  当日,香港旅游业议会主席何霆表示,香港旅游的国际市场已很成熟,旅游市场监管问题多出在内地团。理事们深入讨论决定,将内地及国际市场的监管,在议会的入境委员会内分拆,由两个委员会分别处理。

  据介绍,负责监管内地访港旅行团的相关委员会,将重新检讨规管条例,从旅行社、导游及店铺三方面出招加强市场规管。

  导游方面,过往导游若被投诉,先交导游审核委员会调查,才决定是否需停牌;而新的规管方法,若表证成立,导游会被即时停牌两周,期间导游审核委员会再调查,必要时延长停牌时间;

  旅行社方面,过往条规委员会若裁定旅客对旅行社的投诉成立,一般首三次违规会被罚款一万 、五万及十万港元;新规管方向,有关委员会将研究收紧罚则,提早“钉牌”;

  商铺方面,实施扣分制,违规店铺须于十四日内无条件退款,扣满三十分即“请退”,有关委员会表示将研究加重罚则。

  不过,何栢霆当日坦言,议会因为人手不足,监管内地团显得吃力,希望政府给予支援,并指一些国家就专设旅游警察维护旅游秩序。他强调,目前香港方面能做的只是治标,问题核心,包括“零团费”问题,必须得国家旅游局支持才能解决。

  就香港旅游业议会设立旅游警察一议,有香港警队高层警官向媒体表示,警方在现有资源情况下,无力组建旅游警察。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主席钟锦华则对《明报》表示:“零团费”属于旅游业界问题,经营手法不当不涉刑事成分,并不适宜要求警方调查介入,否则有浪费社会资源成分。

  今日,叶澍堃表示,政府很乐意与旅游业议会商讨,看看政府在资源方面可以如何提供协助。他表示,政府与国家旅游局一直有紧密联系。内地正推广诚信旅游,希望在访港团队行程方面,写清楚来香港的什么地方购物,再加强其他方面的宣传,如“十四天百分百退款保证计划”,承诺旅客对购买的货物若不满意,可以退换等。

  叶澍堃又表示,希望类似个案发生时,旅游业议会会很迅速去处理,换言之,政府认为议会其实有足够的权力规管旅游市场。

  他表示,当局仍很乐意与旅游业议会、国家旅游局及其他有关方面就这个问题继续磋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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