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诉调对接 解决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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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5:11 大河网-河南日报 |
如今,江苏省各级法院,越来越习惯于把一些纠纷类诉讼纳入一种新的“诉调对接”机制加以解决。“诉调对接”是结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纠纷处理方式,法院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等力量调解,或邀请其协助调解,最终解决纠纷。 法院参与调解工作包括内外两个层面。在法院系统内部主要是加强和规范诉讼调解,强调“调判结合”。在法院与社会之间实行“诉调对接”,通过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来实 施。去年,江苏省高院与司法厅、公安厅、总工会等单位联合制定实施了相关文件。全省各级法院广泛开展委托调解与协助调解工作,目前已初步实现“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机制三大对接。即人员互动对接、诉讼程序对接、日常工作对接。 据统计,江苏全省各级法院从工会中,选聘了483名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目前,该省已由工会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劳动纠纷案件324件,调解结案193件,调解结案率达59.6%;该省建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57个,审理案件数为9208件,调解结案数为4379件,调解率为47.5%。 聘任特邀调解员让其参与调解。婚姻家庭案件,选择基层民调主任、妇联工作人员;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设立巡回法庭,聘任交通警察作为特邀调解员;劳动争议案件,委托工会人员参与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等涉农案件,选择熟悉当地民情民风的基层调解员进行调解。 目前,这一机制的效果已经初显。全省法院委托或邀请大调解组织协助调解的案件数3190件,调解结案为2260件,调解率为70.8%。“诉调对接”让案子调解一步到位,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解决了执行这个难题。⑩7 小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