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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小会计3年套走11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7:00 长沙晚报

  

街道小会计3年套走116万

  志立 振宇 图

  

街道小会计3年套走116万

  戴琴在受审。(本报荧屏图片)

  本报讯(首席记者 陈国忠 通讯员 李柯帆) 年仅26岁的芙蓉区湘湖街道办事处女会计戴琴,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竟利用购买假发票、私刻印章、模仿领导签名等手段,疯狂侵吞公款116万余元。后来见事情面临败露,她竟伙同丈夫(另案处理)潜入单位,盗走账簿,并指使母亲将证据烧毁。昨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戴琴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其贪污所得,退回原单位。

  女会计大发不义之财

  2000年1月,戴琴大专毕业后,成了本市一家大型星级酒店的前台收银员。因表现不错,2001年5月,她被街道办事处借调过去,委任为会计。刚开始,戴琴工作认真细致,在账务上不敢有半点马虎。但时间一长,面对每天从手中进出的大笔钱物,她的内心开始不安分起来。

  2002年1月的一天,经不住金钱诱惑的戴琴,终于将黑手伸向了单位的公款。她第一次模仿领导的签字报账,成功套取了公款2000元。得手后,戴琴非常兴奋,胆子也大了起来。自此以后,她从火车站附近的摊贩手中购买假发票,私刻印章,然后在假发票或单位的自制报账单上自行填写金额,模仿领导的审批签名,疯狂进行敛财。

  见金钱来得如此容易,戴琴疯狂进行购物和消费,终日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

  大祸临头伙同丈夫毁账簿

  2005年10月,因所在单位一位领导即将被调走,审计部门派员进行审计。戴琴顿时慌了手脚,担心自己的罪行败露。于是,在交出会计凭证之前,她将自己用假发票报账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全部撕了下来。记账簿上缺失了凭证,审计人员肯定会发现!戴琴越想越害怕,便将此事告诉了丈夫王某。经过商议,两人决定将账薄偷走。王某于是找到了会急开锁的廖某。同年11月19日下午5时许,三人来到办公室二楼放会计凭证和账簿的办公室,由廖某将门打开,王某将房门假锁后,三人离开。次日下午5时许,王某驾驶微型车,携带工具再次来到该办公室,将账簿装入4个编织袋中偷走。

  令人费解的是,审计人员于2005年10月26日进驻该单位,可戴琴在10月31日还套取了一笔数额为7万元的公款。4个编织袋中装的正是2002年到2005年的账簿,也就是戴琴从最早贪污到套取最后一笔公款的最有力证明。为了毁灭证据,当日,戴琴与丈夫开车将账簿运到了望城县戴琴的娘家。“帮我们烧掉这4袋东西。”戴琴对母亲说。戴琴的母亲看到袋子里装的都是账簿,觉得非常奇怪,便问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我能有什么事啊,有事也不会出在我这样的小会计身上,账簿是领导说要烧的。”戴琴回答说。出于担心和害怕,戴琴的母亲只烧了1袋账簿。剩下的3袋,最终被公安机关成功追回,成为检察机关指控戴琴贪污行为的重要证据。

  30次捞走116万余元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1月至2005年4月期间,戴琴利用职务之便,取得现金支票31张,偷盖上财务科长的支票印鉴后,从该单位账户上套取人民币93.8万元。2005年6月至10月期间,她采取同样的手段,分7次从单位账户上套取公款23万余元。戴琴先后作案30次,涉嫌贪污的总金额达117万余元人民币。不过早在今年7月20日法院开庭审庭时,戴琴并不承认自己贪污了这么多钱。在法庭上,她只认可40万元。经过法庭调查,117万余元赃款中,除了8000元没有证据证明是她所为外,法庭最后认定她贪污公款116万余元。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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