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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文保单位不要“文”保要“武”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1:30 四川新闻网

  四川有都江堰,浙江有通济堰,前者有2300多年历史,后者有1500年历史,都是我国现存保护原貌最好的古代大型水利灌溉体系工程。遗憾的是,通济堰虽然挂牌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且至今还灌溉着数万亩良田造福于黎民百姓,仍然难逃被破坏的厄运。据10月16日《浙江法制报》报道,丽水市莲都区政府不顾专家们强烈反对,决定要在通济堰的文物保护区内中心地带,建一个占用3000亩耕地的工业开发园区。而今,这个工业园区“如愿”开建了。

  丽水属浙江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寄希望于建开发区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心情完全可以理解。而且他们也不会无知到这个地步:为建开发区不惜明目张胆破坏通济堰。区政府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工业园区的建设前提是不破坏通济堰保护体系,表示已经在行政和专家两个层面形成了“以最小的开发成本谋划整个通济堰保护的整体利益”的共识,在保护优先和科学利用之间寻求结合点。”譬如说,将工业园区的面积缩小为不到通济堰整个保护体系的二十分之一,为修道路在水渠上加盖板等。不能说,当地领导没有一点文保意识。

  在此,我想请各位读者想象一下,在46平方公里的碧湖平原上,遍布着通济堰数百条大小水渠(其水利灌溉体系的文物保护范围涵盖了整个碧湖平原),好似一个全身布满了经络的生命体。而今有人要在其核心部位揳进一个楔子,能不伤筋动骨吗?开发区再小,也有1.98平方公里(占用耕地3000亩),而且不能保证以后就不扩大了。即使将大的灌溉沟渠保护下来了,小的沟渠破坏了,也一样会破坏整个文保体系。就像毛细血管坏死了,人的生命肌体迟早会坏死一样。更不用说,那些现代化厂房与周边环境是如此的不协调,加上不可避免的水气等工业污染,通济堰被整体破坏只是时间问题。

  对此结果,当地领导不会不知道,文物专家更是坚决反对(注意,虽然莲都区政府的有关人士一再告诉记者,在通济堰文保区内开发是得到省里专家组的论证认可,但是,记者采访这些专家后,却得到大相径庭的答案)。记者从浙江大学城乡规划系教授、省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成员张友良、浙江大学建筑系教授刘正官、曾任浙江省文物局文保处处长姚仲源和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文保室主任宋煊等专家那儿获悉,他们的意见高度一致,就是坚决反对。可反对归反对,最后,正如姚仲源很无奈地表示那样,“我们不同意怎么样,我们没有行政审批权,只能是说说不同意见而已。”也就是说,专家们即使对当地官员耳提面命,不管从历史文物的角度对他们教育应该保护完整的水利灌溉水系,还是从生态环境的角度提醒他们也应该保护生态原貌,依然难以抵挡官员们的政绩冲动,毕竟靠通济堰灌溉获得的农业收成实在太少,怎么抵得上开发区创造的工业经济效益呢?

  在一个官员的仕途升迁系于GDP一身的地区里,要想阻止当地政府以发展经济为名实施破坏文物古迹的行为,单靠环保人士的宣传和专家们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我看非得要像杭州市政府那样出台一个行政文件,把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干部考核(详见今年8月杭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规定,对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造成历史文化遗产损毁的,要追究各级领导的责任。就是说,在文保问题上,软的不行,必须来硬的,文的不行,要来武的。如此,则谁敢顶着发展经济之名行破坏文物之实?这就是通济堰遭遇的命运所昭显的道理。

  [作者:王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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