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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阳为环境违法企业设三道“紧箍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4:25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10月18日电(记者傅丕毅)金融机构不得为环境违法企业发放贷款;偷排、直排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向社会公开道歉;重点排污企业要向社会公开环保治理承诺。浙江省东阳市最近率先出台环保新规,为环境违法企业设了三道“紧箍咒”,倒逼污染企业重视环境保护。

  东阳市位于浙江中部,钱塘江上游,医药化工是这个市的支柱产业之一。受产业结

构的影响和环境容量的限制,近年来,该市环境矛盾一直较为突出,东阳市南江流域也被列为浙江省环保重点监管区。

  10月16日实施的东阳市环境治理五项新制度从行政、金融、社会等方面加大对污染企业处理的力度。《环境违法行为向金融机构告知制度》说,政府和金融机构将通过企业环保信用信息数据库,激励环保守信企业,惩罚环保失信企业。

  该制度规定:“对企业偷直排、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未能按时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由市环保局定期向全市金融机构进行情况通报,提供企业环保违法证明,金融机构应当及时调控信贷资金,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此外,东阳市还建立《排污企业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开环保治理承诺制度》和《偷排、直排企业向社会公开道歉制度》,对违法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企业法定代表人还必须在媒体上刊登致歉书,未能完成治理任务的,政府将责令其停业、关闭。

  据记者了解,此次东阳市出台的环保新规,还包括《东阳江、南江流域环保整治规划及整治进度向社会通报制》和《重点断面监测数据向社会公告制》,这两项制度目的在于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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