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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车后肇事 车主埋单医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4:53 南方新闻网

  朋友借车后肇事车主埋单医药费

  车主代朋友赔付被撞伤的男孩2300元医药费

  本报讯(记者邱锐泉通讯员刘洪希朱新泽曾林峰)一名男子把摩托车借给了朋友,不料朋友开车时候撞倒了人并且玩失踪,该男子不得不代朋友埋单,赔付受伤男孩2300元医药

费。

  今年9月13日清晨,一辆摩托车行驶至张家边一村路段羊头巷时,将一名在路边玩耍的8岁小男孩撞伤。这时候有群众发现,摩托车司机停车,并且准备抱小孩上车。因群众怕肇事司机带走小孩后会对小孩不利,“如果司机到没人的地方把小孩抛弃后逃跑,那很危险”,于是上前制止。肇事司机见有人阻拦,随即驾车逃离现场。不过有群众记下了摩托车的车牌号为粤JVW587,于是打电话报警。

  交警四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肇事司机逃逸后,迅速对粤JVW587摩托车展开调查,得知车主为彭某,江门市新会区人,不过办案民警多次寻找彭某未果。日前,办案民警忽然接到事故中受伤男孩的父亲胡某报警,称在张家边电影院附近发现粤JVW587号摩托车。警方立即出动,抓住了司机,并且控制了车辆。

  通过讯问,原来这个司机却不是撞倒小孩的司机,而是车主,姓黄。据黄某交代,摩托车是其从横栏一名男子手中购买的,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此前,黄某在张家边五村与朋友方某合伙开一家夜宵店。车辆肇事当日是其合伙人方某驾驶的。因夜宵店生意不好转让给别人后,方某已在9月底离开中山去了四川成都。

  由于一时难以找到方某,作为事实上的车主,黄某只好代方某“埋单”,赔付受伤男孩2300元医药费。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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