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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公交优惠证开始换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4:53 南方新闻网

  老人公交优惠证开始换发

  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山有18万老人可办理《老年人乘车证》

  本报讯(记者王文杰)记者昨日从市公交公司获悉,中山常住户口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公交优惠证换发工作从8日起正式开始。领取新证时须上交旧证。按照中山市《老年人乘车

证》相关规定,中山有18万名60周岁及以上老人可享受该优惠政策。

  据市公交公司负责人介绍,具有中山市常住户口、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均可办理《老年人乘车证》。乘车待遇按两个年龄段划分,年满60周岁未满65周岁的老人办理《优待证》,享受市公共汽车半价优惠;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办理免费《乘车证》,享受免费乘坐中山公共汽车。

  办证工作人员提醒,办理《老年人乘车证》时,必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持户口簿原件交所属居(村)委审核同意后,再上交公交公司统一办理。今年12月20日,各居(村)委便可到市公交公司领取新证,并交回旧证。

  据悉,本次办理的新证有效期从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办证工本费每本9元。同时,为保证老年人乘车安全,按相关规定,办证时需购买乘车安全保险,每人每年10元,每证三年期保险费共30元。

  根据市公安局户政科提供的信息,具有中山市常住户口且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达到18万,他们均可办理《老年人乘车证》。

  据了解,1997年1月,市公交公司在国内公交同行中率先自发实施“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2004年1月,实行60—65岁老年人半价乘车,65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现役、荣誉军人免费乘车。

  ■申领须知

  具有中山市常住户口、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孤寡老人可办理《特惠老年人免费乘车证》,由所在居(村)委出具证明,然后由市老龄委统一办理;中山市常住户口的伤残军人(警察)可办理《伤残军人(警察)免费乘车证》,统一到市民政局优抚科申请办理。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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