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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检察院严打盗窃破坏电力通信设施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8:16 红网

  红网怀化10月18日讯(通讯员 李志成 王树林)为确保电力通信设施安全和畅通,维护正常的电力通信秩序,促进当地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盗窃破坏电力通信电缆案件过程中,坚持从严从重打击,以充分履行刑事检察的工作职能,来进一步强化电力通信设施的安全畅通工作。

  近段时期,由于受到国内外市场的影响,有色金属的价格不断攀升,加之电力通信

线路覆盖范围大、防护难、极易被侵害等特点,盗窃破坏电力通信设施的案件数量也随之上升。为此,洪江市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在办理盗窃破坏电力通信设施案件中,坚持从严从重打击打击,提升打击的力度,突出打击的社会效果。如今年该院办理的向某涉嫌破坏电力设施案,犯罪嫌疑人向某自今年4月5日至4月25日期间,伙同他人(在逃)先后五次盗割正在使用的10千伏高压铝芯线610米,涉案金额3060元。该院在办理此案时,依法向法院指控应当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追究被告人向某的刑事责任。法院通过审查,确认洪江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一审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向某有期徒刑6年。

  据统计,今年1至9月,洪江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盗窃破坏电力通信设施案件6起,对6起案件中的11名犯罪嫌疑人均依法批准逮捕。目前,在已办理的6起盗窃破坏电力通信设施案件中,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有4件5人,另外2件6人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洪江市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通信设施犯罪,严惩了一批盗窃破坏电力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分子,遏制了此类案件的高发势头,确保了当地电力通信设施的安全和畅通,为当地经济发展创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洪江市人民检察院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通信设施犯罪中所取得的成绩,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赞誉,树立了检察机关和人民检察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稿源:红网 作者:李志成 王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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