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成本应否公开(下周争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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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0:08 人民网-华东新闻 |
近日,江苏盐城市物价局出台国内首个“官方版”房价构成清单,这份清单涉及该市自2004年以来开盘的97个楼盘。盐城市还对普通住宅商品房实行政府指导价,以价格部门核定的基准销售价格为基数,市区允许房价上浮的幅度为8%。为此,不少城市的市民也呼吁本地“官方版”房价成本清单尽快出台。今年3月,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支持一原告诉求,判决市物价局公布某小区的经济适用住房成本。 对此,有人赞成。他们认为,房地产的高利润部分产生于信息不透明。公布房价成本,让开发商有一个相对合理的利润率,有助于强化形成成本约束机制,提高房价信息透明度,还消费者知情权,并可以抑制房价虚高。 但也有人指出,公布房价成本清单,虽然确实能够有效抑制房价的虚高,但在商品房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的城市,效仿盐城做法的最大障碍是,须将房地产的价格由市场调节价改为政府指导价,这在操作上存在较大困难。另外,广东省建设厅就如此答复省人大代表要求公开房价成本的意见:对商品房成本价进行公开,如果公开的内容和程度把握不好,容易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 房价成本应否公开?欢迎您参与讨论。 来信请寄: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777号人民日报社华东分社《百家》收 邮编:200120 传真:(021)68871115 68871116 电子信箱:hd-bjt@peopledaily.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