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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集贸市场内处罚吸烟还能打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1:13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王立坤

  15号上午11点多,心情挺好的张峰从站前街大石桥西口对着的新华集贸市场的拱门进了市场,打算逛逛。据他说,他平时就爱抽两口。他一边抽烟一边走,逛着逛着,拐进一个小巷子里,结果被三四个个穿制服的人拦住了。

  记者:干吗的?

  张峰:不太清楚,反正穿的制服有点儿像警服,但好像又不是。他们冲着我晃了一下类似证件的小本本就收起来了,我都不清楚他们到底是哪个部门,干什么的。他们说市场里禁止吸烟,要罚款50元。

  记者:您给了吗?

  张峰:没给,我跟他们说了说,罚了我25块钱。

  记者:罚款被打了半折?您怀疑他们的身份为什么不报警呢?

  张峰:我不想惹事,一个上岁数的人缠着我不让我走,旁边还有一个人长得挺粗壮的,而我就一个人,心里也害怕出什么事情。

  记者:交了钱他们就放您走了吗?

  张峰:可不是,跟我一块被拦下的还有一个永年县的小伙子,被罚了30多块钱,我们都没有见到罚单。

  事情已经过去,记者也无法核实当时罚款那几个人的身份,不过记者还是找到了新华集贸市场派出所所长黄宝珠,希望通过他们了解一下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

  黄所长说,新华集贸市场是个老市场,防火任务一直是他们的工作重点,市场内禁止吸烟。他们的口号就是“吸烟等于防火”,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当然,市场内巡逻的民警执法时必须出示证件,按照规定,会对吸烟者进行说服教育,或者处以200元以下5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拘留。如果是真的民警执法,那么他必须给开罚单,而且不可能与行人讨价还价。如果是巡防队员发现有人吸烟,会上前制止,因巡防队员没有执法权,他们要把被处罚人带回派出所处理。

  张峰觉得他对几人的身份不能明确,他说,市场内禁止吸烟的规定他今后一定要遵守,但是他遭遇到的事也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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